获利空间大,违法成本低 土地非法交易泛滥,案件处理取证、执行难 在大杨树宜里地区一带,坡耕地已远多于森林, 大大小小的个体和国有农场垄亩相接。 天保工程实施以前,毁林开荒在大兴安岭地区是受到鼓励的。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大规模的毁林开荒已被制止,但一些耕种者在耕地过程中年年向外扩几犁,森林仍在不知不觉中被蚕食着。 大杨树林业局副局长高勇介绍,毁林开荒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开垦1亩林地种植大豆一年的收益在600元左右,这也使得土地非法交易泛滥成灾。 目前,大杨树地区土地非法交易的行情是每垧(15亩)地5万至6万元,出租则是每亩每年200元左右。农民在耕种过程中扩大耕地面积,一方面是为增加产量,更主要的是为将来多卖钱,所以出现了普遍的“拱地头”现象。 大杨树林业局建立了五级监管体系,将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到对局党政主要领导、包片局领导、科室包片负责人、管护站领导和管护员的责任考核中,对管护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和减少毁林开荒事件的发生。 “我们没有执法权,即使当场发现有人毁林开荒,也只能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大杨树林业局朝阳管护站护林队长张森无奈地说。 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继业说,目前处理毁林开荒案件还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的困境。 全局共有4个派出所负责处理林业案件,全部警力加在一起只有21人。由于管辖面积大,查处案件时经常是坐车颠簸几小时,车辆无法前行后,还要在沼泽、草甸中步行往返数十公里才能完成任务,一天能吃上一顿热饭菜算是庆幸。 同时,判实体刑的少、判缓刑的多,判处缓刑没有实际意义,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在去年专项行动查处的刑事案件中,只有1名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余都是处以拘役或者罚金。由于刑期过短,往往是法院宣判之时就是嫌疑人释放之时,因为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些人在重获自由后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而气焰更加嚣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