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长剑):2013年5月28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杞县质监局)以检验产品的名义收取个体商户检验费200元——500元不等。只收费用,不出检验结果。
5月28日上午10时,记者驱车来到杞县邢口乡、五里河乡、等几个乡镇了解具体情况。个体商户的老板告诉记者,杞县质监局的人每年都是来个两三次,来到之后拿点样品说是质量检验,收取我们200元的费用,根本就没有出过检验结果。他们就是以这种名义来收取商户的钱。个别个体经营户因经营困难不缴纳,执法人员就以“态度不端正”,“妨碍执行公务”等威胁要加倍抽检。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其他商户,有副食超市、农资等商铺。得到的都是同一种说法。
28日下午3点记者赶到杞县质监局。来到了办公室,诺大的办公室里面只有一个位小伙子在值班。记者表明来意后,值班人员联系了郑局长。郑局长对记者说道:“只要收取商户费用就应该出检验结果,如果只抽检不出检验结果就是严重违规行为,谁收的钱处理谁,郑局长表示会严查此事。”
截止记者发稿,杞县质监局仍无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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