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新闻社 京都资讯社联合报道(杨爱国 王忠良)近日接群众举报南和路政执法大队对过往严重超载车辆经常以罚代管,不卸载,超载车给当地的公路造成了严重破坏。超载车也给当地行人和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华北五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全面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过桥行驶。
据本社记者对路过南和段的司机的了解,司机小张告诉记者南和路政一般对超载车辆有熟人的就放行,更多的车是开一次罚单顶一个月(俗称月票,但上面不注明)。司机小杨告诉记者他们看到我们先说超载我们不去过磅他们就给我们开票开成飘洒(货车明明上面盖着篷布)另据XX车主反映可以提前交罚款1500元=月票(有录音为证)根据(国办发〔2005〕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市(区、盟)、县(市、区、旗)的固定检测点和流动稽查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卸载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难道南和真的就是如此执法的吗?
记者2012年10月16日接到举报驱车来到邢清路南和段果然见到了南和县路政执法队(路政执法车为:冀E7N031 冀E58858)对严重超载运沙大货车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对超载车辆的货物超载部分不卸载直接放行的违规执法行为(下附照片) 南和路政执法车查住两辆严重超载运沙车
司机正在跟路政车上执法人员讨价还价
南和县路政执法车辆 冀E7N031 冀E58858
处理完毕
超载运沙大货车没卸载被放行
试问:一 是谁给了南和县路政执法队对严重超载车辆超载货物不卸载就放行的权利。
二 是超载车司机跟路政执法人员的权钱交易,还是路政执法人员以罚代管为超载车辆大开方便之门
点评:邢清路是邢台市通往邢台东边几个县的重要通道之一,超载车辆会对路面造成很大的破坏,也为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了危险,况且修路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望上级领导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像邢台南和县路政执法部门的这种对严重超载车辆不卸载就放行的违规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