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举报:同煤集团朔州煤电王坪煤矿发生一起煤矿安全事故,概况为:2013年5月8日傍晚19:40分许,正在井下工作面搬家的准备队发生生产死亡事故,事故原因为煤矿井下准备队钢丝绳断裂,平板车滑落致使矿工薛权被当场砸死。 据悉,死者名为薛权,现年50岁,1964年9月23日生,薛权系该矿准备队队长,目前家住王坪矿,老家左云县三屯乡甘沟村;妻子邓琼风,现年42岁,1972年10月24日出生;薛权家有一儿一女,女儿薛金利,(又名薛丽丽)现年19岁,就读于怀仁六中,儿子薛胜利,现年16岁,就读于王坪中学;死者弟弟薛军,也在王坪矿工作。 事发后,为防止事故消息走漏,矿方对当班职工采取封闭措施不让上班,并密谋对策瞒天过海,实施瞒报。 同煤集团王坪煤矿发生上述生产线上死亡事故后,未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及时逐级上报,而是采取隐瞒不报的消极态度处理人命关天的生产死亡事故。 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现实背景下,王坪煤矿仍然敢漠视生命,顶风而上,瞒报事故。王坪煤矿哪里来的如此胆量? 山西省长李小鹏曾强调:事故瞒报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全省各地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事故瞒报实行零容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出台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明确: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面对省长李小鹏的“零容忍”强调,王坪煤矿所采取的方式是:和李小鹏省长所强调的内容对着干! 面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出台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王坪煤矿的态度是:严厉打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如果省长的威信犹存,王坪煤矿一把手实在应该辞职不干。如果王坪煤矿一把手眼里还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这样的法律法规,理应接受法律的惩处。 何去何从,看王坪煤矿一把手如何抉择,当然更要看同煤集团以及安全生产主管单位如何查处该矿主要领导。 受众和笔者自当拭目以待。 同煤集团如何查处这一事故瞒报行为,直接反应着集团公司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同时也直接反应着对李小鹏省长强调“零容忍”的理解程度和贯彻力度,更反应着同煤集团面对法律是否能够保持足够的敬畏。 王坪煤矿事故瞒报如何查处,本网将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