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6829110;网上曝料Q Q:524392135;都市财经群: 100843189;275500483。 本网萍乡讯 :昨晩,记者获悉,莲花一母亲向医院为已亡患儿讨说法数月未果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今日上午在莲花县人民法院对簿公堂。 据悉,亡患儿母亲名叫罗林燕,莲花县闪石乡江南村江边人。7月24日凌晨一点半左右,今年5岁的患儿李智良,因“发烧、腹痛、腹泻伴恶心呕吐”,被其母罗林燕送往闪石乡卫生院治疗。当时医生诊断为:“1、上感;2、腹痛原因待查”。采取了费用合计8.23元的医疗措施。医生通过诊断认定李智良“患儿病情相当严重”。凌晨2时许,医生特别交待家属:“如发现病情没有好转,就及时回院化验大便”。 当日凌晨6时许,患儿李智良因病情不见好转,其母将他抱回闪石乡卫生院,可是敲门未开,无奈便赶紧送往县人民医院,途中李智良不幸死亡。县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注明“死亡原因不明(赴医院途中死亡)”。 面对患儿李智良的不幸死亡,其家属悲痛欲绝。于当日中午14时许报警后,莲花县卫生局出面处理。下午16时许,罗林燕提出验尸以查明死亡原因。卫生局答称已介入调查处理。7月25日18时许,卫生局工作人员通知罗林燕一同到卫生院质询接诊医生治疗过程并查封了相关病历。 经查,接诊医生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非全科或儿科医师。不具从事儿科诊疗资质。 据闪石乡卫生院透露,该患儿死亡在行政调解中不构成医疗事故。 因双方当时就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无法达成一致,其母罗林燕使走向了为已亡患儿讨说法的日子,但数月未果。于是,3日上午双方在法院对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