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子 】 有一起明目张胆的“打、砸、抢案”,“110”民警刘志红在现场作了有七八个人的见证笔录。由于受到派出所所长彭志辉的保护,一年得不到处理。于是受害人不得不告了彭所长的状,派出所长设法报复告状人,采取了 酷 刑逼供、抓住头发往墙上猛撞,非法关押一个月,不给任何手续,等恶劣手段。导致了受害人脑萎缩。医治十多年。因此,受害人不敢,也没有能力去追究。后来发现派出所长下台了,受害人重新开始申诉,要求追究和赔偿。县公安以:[1]、“年限太久”、“很难查证”(这是08年的答复)。[2]、“建议你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问题”(这是2011年的答复)为理由。拒不提供原始笔录和证据。 我必须质询:有哪条法律规定了多少年的冤案不能翻?[1]、“年限太久” “很难查证?”讲的不是人话!“年限太久”改变不了沠出所长践踏百姓,这一铁的是实!!“年限太久”是莲花公安隐满留下来的问题,难道把它变成历史悬案?“年限太久”的冤案就不用管了?真是岂有此理?!关键是:受害人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老百姓的事在你们眼里是小事或无事! [2]、你们公安践踏平民百姓还不纠错!又把它推给司法?为什么要我去“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派出所长在审询室里打人(关押一个月)叫我去找“真实有效的证据”?你们真够聪明!简直“聪明透顶”!造成伤害就得赔偿!受害人亲身受的折磨还不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吗?真正的证据就在派出所民警刘志红手里:七八个人的现场《见证人笔录》到底到哪里去了??真正的证据就在“一个月的关押牢房中”!我真心希望您们能正确对待-个贫民百姓!不要把我逼上绝路! 我现在只有借助媒体的力量和网络的有限资源。把《派出所长欺压百姓》的“光辉业绩”大肆宣扬于天下!让社会大众来评判是非!如果诉求不成、“血债定要血来返”! 莲花县公安局彭志辉酷刑逼供,制造冤案!为了自己泄愤,实行个人报复。还通过不择手段做伪证。公权私用,权力滥用,欺压平民百姓。请问:通过酷刑取得的证据合法有效吗?根据法律规定:酷刑逼供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 一位弱势农民向您呐喊:公安不依法、百姓无办法、走投无路去上访,求求清官说句话,救苦又救民、世代传佳话! 中顾法律网知名律师:你的材料我已经认真看过了,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很气愤!也不平!建议你继续申诉和曝光! 江西萍乡市莲花县荷塘乡庙下村:朱康恩 身份证号:362431195406143515电话:0799--7221504. 这是莲花县公安局08年4月17日,受理告知单:
朱康恩与莲花县政府官员的对话实况记录: 莲花县政府官员羞辱维权人士:“底等人”“你还没我家狗过的好”声称“我给你买棺材......”! 日期:2012-10-23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15:55 你好 戒急用忍 8:15:54 您好,我现在有事不在,一会再和您联系。 戒急用忍 8:25:45 您是谁?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27:58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拿出证据来…告状 戒急用忍 8:29:31 多谢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29:41 你在网上这样搞,对莲花县公安干警非常不公平, 戒急用忍 8:30:27 到底对谁不公平?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30:37 影响莲花形象, 戒急用忍 8:31:34 事实不用抹杀.真相必须还原! 戒急用忍 8:32:28 莲花形象,是什么? 到底是谁影响莲花形象?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36:02 对莲花公安局不公平,你说你被公安干警打了导致脑萎缩,我们也寻问了当事干警,也查阅了档案,没有这回事;只要你拿出证据来我们就公事公办 戒急用忍 8:39:17 由于你们不愿意除掉那粒老鼠屎.必然影响莲花形象!难道莲花公安是人!我们老百姓就不是人吗? 戒急用忍 8:40:21 证据就在您作为与不作为当中 冷静,慢慢来…爱自己… 8:40:59 你说要这么作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