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泽军,现年37岁,是霍州市大张村人,从2013年2月5日开始,我平静而恬适的生活被打乱了,起因是1亩多核桃苗地被强行摧毁,我四处奔走,但至今没有说法。 我很困惑,距离自己村庄不到1公里的永合村也是被征地,一亩地赔偿达到14余万元,村民都不满意,而自己村的地是国家农业部认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一亩地才赔偿7万多元,扣除失地保险,落到农民手里才5万多元。在没有征得自己同意之前,市国土、住建、公安、法院等部门就以联合执法的名义把挖掘机、装载机强行开进地里横冲直撞,为此,我去过北京上访,但市国土资源局一个副局长、大张镇一个副镇长和村委会一个村干部把我和一同上访的同村村民刘文会一并带回,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我叫刘文会, 我家有三亩多地,大部分是苹果经济林地和种植的成材的柳树和杨树,现在赔偿款没见到一分钱,但树也被强行卖掉了。 我们反映,本村共有近千亩基本农田被强行征用,村里有几百户村民都被征地,大多数迫于压力签定了征地协议,像我们这样不同意签定协议的有10多户,我们尴尬的是自己是农民却没有地,是市民却没有户籍。 我们困惑的是基本保护农田的征用要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经在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而我们被征用的土地全都是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什么却得不到保护和应有的补偿? 山西霍州大张、北环办两个乡镇、大张、东关、永合、下乐坪四个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张泽军的核桃苗木基地 灌溉着农田的哗哗流水,不知流向何方 刘文会看着自己被他人毁掉的果园、林木欲哭无泪 目前我们看到的征地手续只是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霍东新区123号土地已全部征用的函。2007年建筑的霍煤集团沉陷区棚户改造项目到2009年才拿到国土资源部的批文。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这座现在名为开元小区的建筑里居住的全是霍煤集团的职工,和沉陷区一点关系也不沾边。这次征地用的手续也难逃偷梁换柱之嫌。 我们手里有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批文,同意霍州市土地变更, 据知情人反映为了安置失地农民,霍煤集团同意安排被征地农户中适龄人员到单位上班,但是100 多个名额没有兑现一个。在霍州市,这次征地涉及大张、北环办两个乡镇、大张、东关、永合、下乐坪四个村两千余口人。 对于前景,我们并不感到乐观,按照国务院赔偿分配办法,政府提留20%,给农民80%。目前一亩地的赔偿款是90余万,但农民拿7万余元实在是少的可怜。但他们表示,既然走上维权路,搭上自己都认了,一定要讨个说法。 举报人:刘文会 (身份证:142626195811275115) 联系电话:13934719315 张泽军:(身份证:142603197605135116) 联系电话:13593541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