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益杂志讯(记者:任思源 赵青明)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始建于1982年,2003年底参组同煤集团,属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现为基建期间。就是这样一个国有大矿,频频上演的瞒报事故次次成功。
近日,本报接到一位群众反映:2012年10月17日下午5时许,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井下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该起事故至今瞒报。
经调查,2012年10月17日下午5时许,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井下违规作业,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陆发平,42岁,系四川省北川县白城镇人。死者因违规作业,打锚杆时被卷进去绞成重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上报各相关部门,秘密将死者的死体隐藏,随后与死者的家属私自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90万元。
鲜红的灯笼是显示节日的气氛?还是矿工冤魂的招展?
该起事故本应及时上报,矿方的领导怕影响自己的仕途,置矿工的生命不顾,将该起事故公然瞒报。
知情人讲,瞒报该起事故有三点原因:一. 该矿现为基建期间,不能大量生产;二.上报事故后,不只政府罚款,还影响全矿年底的安全奖等各种奖金;三.矿领导怕影响自己提升仕途,就拿矿工冤魂铺坦的血路作为仕途升迁的阶梯。
种种原因,矿领导把瞒报事故作为平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第一时间就会安排手下的得力干将组成二个“瞒报”组,一组负责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另一组负责封锁消息传播,应对各方面的来访。
据了解,该起矿难的瞒报总指挥是煤矿的吴书记。以吴书记为中心,勾结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瞒报”组,封锁事故消息的传播。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发现2012年3月12日的一起事故也被瞒报。死者郝红权,男,38岁,家住十三矿,是该矿综采队的班长。事发后,矿方隐瞒不报,和死者家属协商私了。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究竟还有多少矿难被瞒报?记者很难得知。
由此看出,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频频血腥矿难被瞒报成功,不只暴露的是监管部门失职,还体现出部分领导默许瞒报。所以每当事故发生后,矿方的第一抉择是给与死者家属高额赔偿,让死者家属闭口不谈。应对媒体采访,矿方不惜重金动用各种关系,从打压到收买封锁消息。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报道,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的煤场堆满刚出井口的煤,是基建煤吗?
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的行为,从大的方面讲,是对法律的挑战,从本矿内部讲,由于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利于隐患消除。不管怎样,随着社会监督及举报力度的加强,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瞒报矿难的所作所为,终究掩饰不了事故的真相,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希望山西省各相关部门对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公然瞒报矿难之事高度重视,尽快查实,依法严肃处理,让我们的矿工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平安生活,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记者:赵青明 任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