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昨日通报,该院于12月18日对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原局长、小榄镇原副镇长林金满作出判决,其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退出的赃款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认定,从2006至2012年间,林金满利用职务便利,对娱乐场所给予关照,为属下升职、企业经营提供帮助,为刑事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837000元、港币220000元、美金2000元。法院认为,林金满已构成受贿罪,林金满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罪行一: 为娱乐场所撑“保护伞” 法院认定,林金满在2007年至2012年间,为杨志泉在小榄镇经营的娱乐场所提供保护,使该酒吧内出现贩卖摇头丸及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长期无人监管。林金满还曾经为该酒吧内保安员故意伤害案件从轻处理提供帮助。作为回报,林金满收受杨志泉以赞助买树、年节慰问金、资助旅游等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6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0.2万元。 2008年至2012年间,为伍森文在小榄镇经营的多间游戏机室提供帮助,使这些游戏机室存在摆放赌博机等违法行为长期无人监管,收受伍森文以年节慰问金等名义贿送的港币16万元。 罪行二: 受贿后帮助属下升迁 林金满还为属下民警升迁提供帮助,收受请托者中山某锁业公司经营者吴均毅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港币5万元。林金满非法收受小榄公安分局原副政委姚国森人民币2万元。2009年至2012年,林金满为某安防设备公司承揽监控工程、工程收款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经营者唐金雄以年节慰问金名义贿送的20万元。 此外,林金满在处理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8万元。2008年,指示下属办案民警尽快为刑事案件受害人黄某某追回被骗款项,在黄某某追回部分款项后,收受黄某某托人转送的3万元。 庭审回顾: 被告人反驳多项指控 7月31日,林金满主动向中山市纪委投案,并供述了上述罪行。林金满家属已代为退赃人民币83.7万元、港币22万元、美元0.2万元。 而在庭审时,林金满对检方的指控进行了反驳,坚称自己和本案中的行贿者杨志泉等人都是好朋友,其在作为小榄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期间,他一直按照上级要求,严管娱乐场所,他本人也曾多次亲自检查娱乐场所。 林金满的辩护律师认为,其多项收受只是非法收入,而不能认定为受贿金额。而且,在林金满任内,检方所指控得到保护的娱乐场所都有被公安部门查处的记录。这足以说明林金满并未对这些娱乐场所提供保护。但最终,法院对此辩护意见并未采纳。(记者胡迪 通讯员中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