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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人民法院混淆是非冤假断案 天理何在?

作者:wosso 来源: 日期:2012-11-5 11:02:29 人气: 标签:
我叫雷剑朝,系原襄阳市豫剧院院长,襄阳市政协委员、常委,襄阳市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1994年4月荣获“今日中国豫剧十大名丑”荣誉称号。
一、含冤被误判
2011年3月21日,我蒙冤被襄阳市检察院指控贪污罪,刑拘前后历经452天(严重超期羁押),在此期间,襄阳市反贪局专案组依仗权力独断专行,对我提供的有力证人、证据、物证拒不采纳,妄加臆断。并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粗暴精神折磨,以不人道的方式获取虚假证据。期间高压轮番审讯达78次,将我转押四个看守所,经历了体罚、侮辱、摧残身心的生死折磨,严重侵犯我人权。关押长达一年半后, 2012年9月24,宜城市人民法院冒然以贪污、受贿罪错判处我有期徒刑十七年,该判决有违事实,有悖天理!
一审法院针对此案的判定有失公平,判决期间,不采纳我呈报的有力书证、物证和人证,断然听取与我行事院长职务(处理公务活动)与事件、活动毫无直接关系人的单方证据(证言)。且大部分证言与当事人提供的50余份豫剧院原始《会议纪要》相互矛盾。更为荒唐的是,仅用了“经查”两个字,竟敢草率定案,更有甚者,一审法官判决书竟敢有意篡改主要证据的日期,天理何在?!
二、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一)我没有受贿
首先我不具备收受贿赂的主观故意,开发商陈滨趁我本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将20万元藏在酒盒子里送我家,我是在第二天中午无意中发觉,便第一时间向时任文体局局长文治金汇报,且立即与陈联系退还,陈说送钱是支持剧院项目争取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优惠政策,提供公关费。无奈,按照文局长指示,以单位名义给佳信打了借条,随后豫剧院将该20万元现金均用于单位项目公务开支,这些均证明我并无收受贿赂之意!根本不具备受贿罪的四个要素!该罪名极不能成立!
(二)指控我贪污罪纯属捏造事实
众所周知,任何项目建设,按照法定要求均须上缴十余项行政规费,依照合约,豫剧院文化产业开发项目所有规费(总投资达1、5亿元)需缴纳约950万元。豫剧院出面向政府争取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扶持减免,佳信公司提供50万元办理提高容积率的规费及公关费用。2007年2月14日,豫剧院拆迁受阻,向佳信公司借款200万元中的约定中,其中有50万元是用于提高容积率专项支出。公诉机关指控我将200万元中余额占为己有,纯属捏造事实。一审法院审查不严,错断误判。办案人从建行提取200万元交易明细清楚地显示:2007年2月14日开户,2007年8月消户。2007年7月29日取款13.9782万元,还清重庆川味香酒店拆迁补偿尾款之后,建行账面余额显示仅有18、87万元,与判决书指控我将余额35、37万元占为己有大相径庭。由此可见一审法院严重违背法定断案程序!妄加揣测,是对公民的不尊重!是对正义源头的污染!是对公证的无视!
三、严刑逼供侵犯人权
在侦查期间,办案人不择手段,对我采取了强迫自证其罪,毁辱人格等非法手段,在没有查清楚真相之前,2011年8月10日,有意向《楚天都市报》泄露案情,并公开判定我的罪名,违犯了《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之规定。在刑拘期间,我每天处于150-180高血压的风险状态下,办案人不顾我生死安全,对我逞凶恣暴,摧残身心,甚至曾每天8个人轮番高压审讯。保康县反贪局副局长罗朝阳曾粗暴威胁我:“你他妈的,再不按老子们要求的说,就把你爱人、儿子都抓起来,我要让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遗臭万年”,“这是我们检察院的权利,老子们想抓谁就敢抓谁进来,你信不信?” 襄阳市反贪局王星伟在2011年10月一次提审时,我对他莫须有的指控提出辩解,他辱骂道:“雷剑朝你他妈的不要给老子狡辩,我说你有罪,你他妈的就给我老实认罪,你不认罪也没有用,老子们零口供照样就让公诉科对你强行起诉,这是国家给我们的权利,我要让法院至少判你25年,开庭那天老子要坐在那监督,法院若要少判一年,我让他们统统下课!”身为检察官,难道可以目无法纪,肆意摧残人格?我几乎崩溃绝望,几次欲撞墙自杀,被看守所值班人员拦住,保康县看守所工作人员可以证实。
四、呼吁社会还无辜人公道
   我是在豫剧院几欲解体时临危受命,一手提携豫剧院起死回生,多年来我鞠躬尽瘁,将一个频临倒闭的剧院,一跃成为“全省十佳剧团”之首,全国知名院团之一,为剧院的发展付出半生心血!为打造“梨园艺术中心”跑断了腿,操碎了心,在豫剧院身陷资金困境之时,我多次向亲戚朋友筹借资金,用来维持豫剧院正常运作,至今为豫剧院投排风情歌舞剧《荆山楚源》,垫资27万元还没有报销,说我是贪官,天理何在?!
我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光明磊落,襄阳市文化界对我为人处世有目共睹,如今我竟遭受此冤枉,该判决明显不合法定程序,恳请司法部门明察!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它不仅与人的自由权乃至生命权密切相关,而且决定了司法的公正性。“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这是我国新修正后即将实施的《刑事诉讼法》重大改革,宜城市人民法院竟敢有法不依,肆意摧残人权!枉法断案是对正义的歪曲!捏造事实,草率定案是对人权的摧残,制造冤假错案,有辱司法的尊严!恳请广大各界人士关注此案,共同呼吁还我无辜人公道!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喊冤人:雷剑朝
                     2012年10月10日
当事人(妻子)联系电话:1806223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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