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房产证” 引发诸多质疑 华网讯( 特邀记者记者一剑)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人的产权合法凭证,按照我国物权规定一物一证原则,一套房屋只能办一个房屋所有权证。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却在同一个地址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原西大直街406号),住宅局给曲日宣一处房屋办理了不同面积、不同产别、不同用途的四本房产证。此事在当地引发了诸多质疑,记者近日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进行的实地调查了解。 事情缘由 记者了解开发商哈尔滨九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宫利军,据该公司的宫主任介绍;我公司当时开发这个地产项目,在拆迁补偿期间,被拆迁地哈尔滨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的房产持有者曲日宣竟然一处房屋拿出了三本不同面积,不同用途,不同产别的产权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房屋面积。当时在南岗区土管局某领导的协调下,九发房地产公司对曲日宣三本产权证进行了赔偿。在签订拆迁协议后发现房屋产权证有三本不符合实际房屋实际情况。 公司多次寻找房产部门询问一处房屋为何办理三本房产证,而且每本房产证的面积不同,并不符合本房的实际情况。当时住宅局给我们的答复是三本产权办理都是符合房屋办理程序。就此事公司向其他单位投诉房产部门违规办理产权证,在投诉过程中得到大量证据,当时炉具厂在南岗工商局注册时的面积是91.80平米,在此过程中我们又发现曲日宣此处的房屋还有一本产权证159.90平米的产权证件,但这本产权证159.9平方米在补偿过程中曲日宣没有提供,实际上住宅局在同一地址给曲日宣办理了四本房屋产权证。 就此事原产权单位哈尔滨炉具厂给我公司出具了证明,原哈尔滨炉具厂(现哈尔滨雄鹰工贸有限公司)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南字第01854号、南字第01845号、南字第01857号房屋,在1992年到1997年间相继拆除(如下图)。 (注:其中159.9平方米房屋和120平方米房屋1997年在建大宏图综合楼已拆除,108平方米房屋在1992年建邮电设计院时已拆除) 住宅局利用已被拆除的房屋给曲日宣办理四本产权证,从2008年开始,我公司多次要求住宅局纠正错误办理的产权证无果,造成公司补偿费用损失上百万。 产生疑问? 房管部门怎么会发出这样的房产证?在了解相关情况的过程中,记者拿到了这四本房产证的复印件,查看的时候竟然吃了一惊,发现4本房产证地址均为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房屋的建筑面积、层数和用途竟然都不相同,而更奇怪的是连房地产平面图也没有标注。中间居然用方框替代。 以下是4本房权证证明材料: 1 、在哈房权证南字第00038817号证书 : 房屋所有权人曲日宣 房屋坐落 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 房屋状况 房屋总层数2层 所在层数2(工商局存档同一本产权证总层数一层) 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设计用途 商业 房地产平面图:没有标注(中间是方框) 新证:(发证日期:2000年3月30日) 原证:(发证日期:1989年10月25日) 2、在哈房权证南字第00043909号证书上: 房屋所有权人曲日宣 房屋坐落 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 房屋状况 房屋总层数1层 所在层数1 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 设计用途 仓库 房地产平面图:没有标注(中间是方框) 新证:(发证日期:2000年5月23日) 原证:(发证日期:1989年10月25日) 3、在哈房权证南字第00241357号证书上: 房屋所有权人曲日宣 房屋坐落 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 房屋状况 房屋总层数1层 所在层数1 建筑面积159.90平方米 设计用途 仓库 房地产平面图:没有标注(中间是方框) 新证:(发证日期:2002年2月8日) 原证:(发证日期:1989年10月25日) 4、在哈房权证南字第00026852号证书上: 房屋所有权人曲日宣 房屋坐落 南岗区炉具胡同1号 房屋状况 房屋总层数1层 所在层数1 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设计用途 工业厂房 房地产平面图:没有标注(中间是方框) 新证:(发证日期:2000年1月5日) 原证:(发证日期:1989年10月25日) 住宅局态度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记者见到了纪检监察室高科长,对记者提出质疑房产证问题,工作人员高某给予的答复“我们经过调查了解认为这几个房产证是合法办理,属于合法产权”。当记者问起能否看看当时办理产权相关资料时,给予答复说,“我们只能解答你,但我们纪检部门没有任何存档资料”。 南岗房管所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时颁发产权证的单位南岗区房管所,记者来到哈尔滨南岗区房管所。记者看到门头牌标示着所长、书记办公室敲门无人,敲开了309房间的一位副所长办公室,该领导问记者你们是办什么事情,记者和这位所长说明原炉具厂卖给曲日宣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中出现一处房屋办理多个产权证的问题,希望该领导配合记者工作,帮助调出当年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这位所长给予答复,你们没有权利查阅房产证档案,如果需要采访的话,就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宣传科。 房产交易中心 记者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见到了分管宣传的张科长(女性),得知记者来意后,张科长出去了将近40分钟左右,也不知张科长究竟干什么去了,回来后给记者解释,这个事情房管局和市领导全部都知道,目前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已经报给市政府。我中心看不到你们需要的材料,看材料需要到档案中心,档案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是平级单位,我没有办法去协调,你们还是去找哈尔滨市住宅局。 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就此事给予记者合理的解释和解答,处处回避办理产权证过程中的问题,到底原因何在?法理何在? 华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