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产减值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 广东省茂名华粤集团有限公司 车岳云 摘要: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从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规定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的资产减值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更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谨慎性原则,防止个别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 关键词:资产减值;资产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算 作为财务工作者,对国家每年进行的会计准则的修改与颁布,本人都十分关心,因为这既关系到自己日常工作中的内容,更关系到单位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的减值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体现了企业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谨慎性原则,也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也反映了会计准则的制定本身就是一种博弈,本人在此就新、旧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有关内容进行简单。 一、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账务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例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务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因此,固定资产在未来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 在确定了资产损失的金额,企业应作进一步的账务处理之前,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值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减值类。 在确定了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后,应当根据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例:某企业于2007年未进行所有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当年应确认固定资产减值了30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00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减少了3000万元,2008年该企业应以减少3000万元后的金额来计提折旧,入生产成本与费用。 而当年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没有余额,各项资产减值科目累积每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到该资产被处置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例:接前例,企业应当作如下的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3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0 二、新旧准则资产减值内容的比较 旧的资产减值规定零星分散在各个服从具体的会计准则中,而新的则作出了具体的规范,两者的具体差异表现在: (一)使用的概念不同。新准则中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过去旧的会计准则中没有对集团公司的资产作出合理的定义及发生损失时的处理方法,而新准则则对总部资产作了详细的规定。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目前我国的都是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但其实在实际工作中,许多资产都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对个别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将其归属于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二)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不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公允价值很大程度依靠人为判断,目前在我国的国情还没有完全广泛使用公允价值,允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使得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屡屡出出,因此新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不能转回是非常适合我国国情。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 (三)对商誉的核算不同。对商誉摊销作出规定,改变了旧准则的内容,将商誉的直线法摊销改成公允价值法,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结合资产组及资产组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五)对 收可收回金额计量的不同。增加了可收回金额计量的可操作性,新准则对可收回金额计量的操作性原则比现行制度实际,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算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操作指导规定。 三、对执行新准则下资产减值核算的建议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更内容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了,体现了其先进性、国际性,但在资产减值这部分内容看出,尤其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方面(因为固定资产具有所有企业都有),堵塞了个别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与转回资产减值的操纵其利润的方法,有着其合理的一面,但在目前我国实际情况下,要实现资产减值的实际意义,财务工作者、企业和国家应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首先财务人员也和其他专业人员一样,他们的知识也必须不断充实更新,做到与时俱进,这就需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通过培训要让每一个会计工作者对每种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处理上有充分的了解,以便及时判断是否应当提取减值准备;在具体操作上要非常熟悉各种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恢复时的账务处理,确保正确无误。除此之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其他相关知识,比如要有资产评估的基本知识和具体评估的能力;要熟悉各类资产产出行业所处的地位和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对它们的政策趋向,还有相同或同类资产的研制和生产情况等。 (二)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培训 虽然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人员的工作,但是确定资产减值量的工作却不是只由会计部门能够完成的。因为,资产价值减少多少与资产原有的性能有关、与资产的使用情况有关、与工艺流程的先进性有关,因此,必须有懂技术的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参加。另外,减值计量工作是在会计这个信息系统之外的大系统中完成的,几乎各个会计环境的子系统都可能对资产减值造成影响。因此,有关减值的信息许多是来自销售、供应或公关人员的,当然企业的管理当局则是更大的资产减值信息的来源。基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期末或中期末对资产进行计价时,要组织有财务人员、企管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以及企业领导与一线工人参加的资产现值评估组,以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三)加强核算中的安全管理 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吸引投资者,企业可能刻意提高会计利润;而为了避免企业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时要压低利润,使当年大亏一把,以便在其余两年有盈利的年份出现。这时则可利用减值确认的伸缩性,进行利润操作。因此,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坚决杜绝利用该项工作操作利润。社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强对企业监控力度的同时,把该项业务的审计工作作为重点之一,尽量降低在实施该项工作中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新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问题的分析,使我认识到,社会经济发展到目前的程度,会计核算制度越来越健全,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利润非常重要的。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要求也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应有一定的理论根据,但在具体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核算科学的研究方法,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在提倡诚信经营的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务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企业准则讲解.2006年3月. 2.锐颐.新会计准则实施效果图.会计师,2007年02期:12-13 3.黎志刚.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探讨.企业家天地, 2007年06期: 108-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