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投资中心业绩评价 绥化市北林区委党校 李秀敏 摘要: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责任中心财务控制是实行财务控制的有效手段。 在三大类责任中心中,投资中心处于最高层次。对投资中心的业绩评价,主要使用投资利润率和剩余收益两个指标。本文分别介绍了这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优缺点以及二者在评价结果上的差异,并指出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将二者结合运用。 关键词:财务控制,责任中心财务控制,投资中心,业绩评价 企业为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抓住财务控制这个核心。建立责任中心、编制和执行责任预算、考核和监控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是企业实行财务控制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又称为责任中心财务控制。根据企业内部责任中心的权责范围及业务活动的特点不同,责任中心可以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三大类型。 投资中心是指对投资负责的责任中心,其特点是既要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的效果负责。投资中心在责任中心中处于最高层次,它具有最大的决策权,也承担最大的责任。投资中心是分权管理的最突出表现,它一般是独立的法人。众所周知,各投资中心共同使用的资产必须划分清楚;共同发生的成本也应按适当的标准进行分配;各投资中心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均应实行有偿使用。只有这样,才能符合责任会计的要求,正确评价和考核各投资中心的经济效益。 投资中心的业绩评价,主要使用两个指标:一个是投资利润率,另一个是剩余收益。 投资利润率又称投资收益率,是指投资中心所获得的利润与投资额的比率,可用于评价和考核由投资中心掌握、使用的全部净资产的获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投资利润率=(利润÷投资额)×100%。其中,投资额是指投资中心的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即投资中心的净资产。所以,该指标也可以称为净资产利润率,它主要说明投资中心运用“公司产权”供应的每一元资产对整体利润贡献的大小,或投资中心对所有者权益的贡献程度。 投资利润率是广泛采用的评价投资中心业绩的一个综和性较强的指标。其优点是:①能反映投资中心的综合获利能力。投资利润率的公式可进一步展开:投资利润率=(销售收入÷投资额)×(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成本费用)=资本周转率×销售成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从分解公式可以看出,投资利润率的高低与收入、成本、投资额和周转能力有关,提高投资利润率应通过增收节支、加速周转、减少投入来实现,涉及投资中心管理的多个方面。②具有横向可比性。投资利润率将各投资中心的投入与产出进行比较,剔除了因投资额不同而导致的利润差异的不可比因素,有利于进行各投资中心经营业绩的比较。③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投资利润率可以作为选择投资机会的依据,有利于调整资产的存量,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④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以投资利润率作为评价投资中心经营业绩的尺度,可以正确引导投资中心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其行为长期化。由于该指标反映了投资中心运用资产并使资产增值的能力,如果投资中心资产运用不当,会增加资产或投资占用规模,也会降低利润。因此,以投资利润率作为评价与考核的尺度,将促使各投资中心盘活闲置资产,减少不合理资产占用,及时处理过时、变质、毁损资产等。 投资利润率的缺点是:①世界性的通货膨胀,使企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失实,以致相应的折旧少计,利润多计,使计算的投资利润率无法揭示投资中心的实际经营能力。②使用投资利润率往往会使投资中心只顾本身利益而放弃对整个企业有利的投资机会,造成投资中心的近期目标与整个企业的长远目标相背离。各投资中心为达到较高的投资利润率,可能会采取减少投资的行为。③投资利润率的计算与资本支出预算所用的现金流量分析方法不一致,不便于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与原定目标的比较。④从控制角度看,由于一些共同费用无法为投资中心所控制,投资利润率的计量不全是投资中心所能控制的。 剩余收益是一个绝对数指标,是指投资中心获得的利润扣减其最低投资收益后的余额。最低投资收益是投资中心的投资额(或资产占用额)按规定或预期的最低报酬率计算的收益。其计算公式如下:剩余收益=利润-投资额×预期的最低报酬率,或者剩余收益=投资额×(投资利润率-预期的最低报酬率)。其中,预期的最低报酬率通常指企业为保证其生产经营正常、持续进行所必须达到的最低报酬水平。 剩余收益的优点是:①体现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由于减少投资(或降低资产占用)同样可以达到增加剩余收益的目的,因而与投资利润率一样,该指标也可以用于全面评价与考核投资中心的业绩。②避免了本位主义。剩余收益指标避免了投资中心狭隘的本位倾向,即单纯追求投资利润率而放弃一些对企业整体有利的投资机会。以剩余收益作为衡量投资中心工作成果的尺度,投资中心将会尽量提高剩余收益,也就是说只要有利于增加剩余收益绝对额,投资行为就是可取的,而不只是尽量提高投资利润率。 剩余收益的缺点是:由于是绝对数指标,不便于不同规模的投资中心之间的横向比较。各投资中心因投资额不同,相应地剩余收益指标也会有差异,此时单凭剩余收益的比较,无法客观地评价各投资中心的业绩。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投资利润率与剩余收益两个指标的差别:某公司下设投资中心A和投资中心B,该公司加权平均最低投资利润率(即预期的最低报酬率)为10﹪,现准备追加投资。有关资料如表中所示: 投资中心业绩评价指标计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投资额 | 利润 | 投资利润率 | 剩余收益 | 追加投资前 | A | 20 | 1 | 5﹪ | 1-20×10﹪=-1 | B | 30 | 4.5 | 15﹪ | 4.5﹣30×10﹪=+1.5 | ∑ | 50 | 5.5 | 11﹪ | 5.5﹣50×10﹪=+0.5 | 向投资中心A追加投资10万元 | A | 30 | 1.8 | 6﹪ | 1.8﹣30×10﹪=-1.2 | B | 30 | 4.5 | 15﹪ | 4.5﹣30×10﹪=+1.5 | ∑ | 60 | 6.3 | 10.5﹪ | 6.3﹣60×10﹪=+0.3 | 向投资中心B追加投资20万元 | A | 20 | 1 | 5﹪ | 1﹣20×10﹪=-1 | B | 50 | 7.4 | 14.8﹪ | 7.4﹣50×10﹪=+2.4 | ∑ | 70 | 8.4 | 12﹪ | 8.4﹣70×10﹪=+1.4 | | | | | | | | |
根据表中资料评价A、B两个投资中心的经营业绩,可知:如以投资利润率作为考核指标,追加投资后A中心的利润率由5﹪提高到了6﹪,B中心的利润率由15﹪下降到了14.8﹪,按此指标向A中心投资比向B中心投资好。 但如果以剩余收益作为考核指标,A中心的剩余收益由原来的﹣1万元变成了﹣1.2万元,B中心的剩余收益由原来的1.5万元增加到2.4万元,由此应当向B中心投资。 如果从整个公司进行评价,就会发现向A中心追加投资时,全公司总体投资利润率由11﹪下降到10.5﹪,剩余收益由0.5万元下降到0.3万元;而向B中心追加投资时,全公司总体投资利润率由11﹪上升到12﹪,剩余收益由0.5万元上升到1.4万元,这和以剩余收益指标评价各投资中心业绩的结果一致。所以,以剩余收益作为评价指标可以使各投资中心获利目标与公司总的获利目标达成一致。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将这两类指标结合运用,以客观地评价与考核企业投资中心的经营业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财务管理》2007年10月 2、刘洁,建立责任中心 强化财务控制,《冶金财会》2002年6月 3、冷权,企业财务控制中的责任中心,《农资科技》200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