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贾华杰 7月7日下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四川省自贡市新店镇支行负责人黄艳的手机已经无法接通,同时“消失”的还有她的丈夫和儿子。 黄艳生于1963年9月,家住自贡市大安区何家场。据与她有关系的借贷人表示,数年来,黄艳涉嫌利用其在邮政储蓄银行新店镇支行任职的便利,非法高息吸收公众存款。 借贷给黄艳的新店镇新店村的舒学良对经济观察网说,从2013年2月份开始,自己陆续借款给黄艳115万元,约定月息2分。“但从6月29日开始,大家就找不到黄艳了。”舒学良说。 舒学良在新店镇从事农资销售,其借给黄艳的115万元的一部分来自于亲戚朋友。 舒学良说,“每次喊我拿钱给她,都是在中午11 、12点,直接在黄艳的邮政储蓄银行的柜台办理,业务章也是在柜台盖的。黄艳有时候只是点一个大数,不用点钞机。” 舒学良介绍,“2013年2月份黄艳就给我打电话,还给我拿银行的营业执照,她说自己是负责人,还拿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章给我看。” 经济观察网注意到,舒学良提供的几份黄艳手写的借条中,只写明了借款总额和借款日期,并没有注明借款期限和利息,但几个借条中均盖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新店镇支行业务专用章”。 自贡新店镇居民李剑对经济观察网说,而从2012年4月份开始,他陆续借贷给黄艳20余万,约定月息2分。他记得黄艳曾说,钱用来是借给朋友搞工程。多位借贷者表示,也有说黄艳的朋友在重庆搞工程,但具体什么工程大家都不清楚。 李剑说,黄艳看到谁在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多,就会给谁打电话,说她的利息高,让大家把邮储的钱取出来。“有时候白天刚存款,晚上黄艳的电话就到了。” 李剑手中的6张手写的借条中,借款人签字栏为黄艳,均盖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新店镇支行业务专用章”。 不过,另外一位借款人查德英的手中的一张借条,只有黄艳的签字和手印,并没有邮储银行的业务章。查德英说,“2013年5月9日,黄艳说临时资金周转,借2万元一个星期就还。” 据了解,多数借款人手中的借条并没有盖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专用章。 据借款人介绍,目前,新店镇派出所和邮政储蓄银行自贡分行已经开始对黄艳高息借贷的金额进行登记,但尚未明确解决的办法。 7月7日下午,查德英说,听说黄艳借的钱,算上新店镇、何市镇、自贡市区,初步的登记已经超过了1000万。 本网记者未能联系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贡分行)对此事予以置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