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邹平生以融资3500万元的名义与甲方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签署了合同书。合同规定,乙方邹平生出资3500万元,为甲方建筑综合病房楼并承担医院经营的相应支出。合作期内,国有医院性质不变、医院隶属关系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由甲方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管理。2008年3月28日,邹平生逼走了王春青院长,自己坐上了院长的位子。 笔者向中国银行总行举报的截图 2012年,邹平生打着招商引资的名义引进奇瑞重工,实际上是和市里有关领导合作,把这个项目作为自己的“自留地”,说穿了就是假招商。但盖房需要资金,而奇瑞重工还是邹平生都是一个空壳,所需资金相差甚远。为此,邹平生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为了他和市里领导日后的巨大利益,将国有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资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四平支行,开始遭到中国银行四平支行的拒绝,理由是法律有规定,医院不能抵押,但最终由市里主要领导出面协调,向中国银行四平支行贷款2亿多元用于奇瑞重工厂房建设。这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银行方面一再安排保密,否则一旦走漏消息,后果严重。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条款的第三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中国银行四平支行违规放贷2亿多元,已经违反了担保法,作为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查清事实,并予以纠正。 据悉,始作俑者邹平生,因为违法占地被国土部通报,通报指出:“这起土地违法案中,除了奇瑞工业园移交四平国有资产管理局,四平市多名官员也受到处分,其中公司法人代表邹平生还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2013年6月25日,笔者已经向中国银行总行举报了四平支行的上述违法行为,希望能给予纠正,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