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是石料厂四辆改装货车的其中一辆正在运送石料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焦村乡茶亭村村民反映,身为国家干部的汝州市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姚中岳和妻子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黄爱梅,知法犯法非法使用警车运送炸药,从事非法采矿十余年,该石料厂占地为非法占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运送石料的改装货车严重超载,经证实该石料厂运送石料的四部大货车均为改装车,车厢加长加高,手续过期未审验。 严重超载的改装货车把路面压的坑坑洼洼面目全非,村边灰尘弥漫,炮声震天,百姓苦不堪言。关于此事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目前非法开采现象依旧猖獗,难道国家干部就可以为所欲为任意破坏生态环境,盗挖国家矿产资源吗 ? 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此事,还百姓一片净土。 根据村民反映情况记者来到位于河南省汝州市焦村乡茶亭村所谓的无名石料厂,调查了解到;该厂确已非法经营十余年之久,村民张某透露;前短时间经常有一辆越野警车过来,每次警车一来时间不长坡上就会放炮,听说是来送炸药的,最近来的少了,占地十好几亩不知道给村上交多少钱,群众们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负责人,该厂开采手续未经批准,属于非法开采,已经对其下过多次停产通知,该厂占用的坡地也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属于非法占地,将会尽快依法对其查处。 目前记者根据村民反映情况正在调查中,本网将继续关注。 相关法律链接: 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本人所转载发布的资讯内容,均来自于网络,并不代表本人观点、立场,本人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