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举报人薛曙身为法官,在审理我与孙茂来纠纷一案中,在代理律师梁剑峰的周旋下,向我索贿一万元,又在被告代理律师宋海峰的周旋下,受贿被告三百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特向中共中央纪委举报,请求依法查处给予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举报人:孙满屯,男,1938年10月18日生,汉族,中共党员,住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营里村二组,联系电话:13939837461. 被举报人: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议厅副厅长薛曙,中共党员,住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家属院。 举报请求: 被举报人薛曙身为法官,在审理我与孙茂来纠纷一案中,在代理律师梁剑峰的周旋下,向我索贿一万元,又在被告代理律师宋海峰的周旋下,受贿被告三百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特向中共中央纪委举报,请求依法查处给予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提供查处线索 2010年6月1日我和我代理人(农民律师)柯宝山,去三门峡中级法院找承办法官张伟,催促我诉孙茂来的合伙案,当天晚上由法官张伟给我二人安排住法院天平宾馆,二楼四号房间。晚上九时许,梁剑峰律师来到我房间,我把一万元现金同柯宝山在场交给梁剑峰,梁律师说他跟薛曙法官关系不一般。送这一万元给审判长辛苦费。第二天,我和柯宝山坐班车回家,途径朱阳镇闫庄路段时,薛厅长给我打电话说,谢谢老孙。意思是一万元他已收到。 以上事实,我的代理人农民律师柯宝山均可作证。他会与纪检机关配合,柯宝山现担任灵宝市朱阳镇信访领导小组的法律顾问。 线索二: 2010年农历9月的一天,我村王随照与我打麻将,吵架,王随照说:你老孙跟你侄娃打官司,你胜不了,你侄娃孙茂来给三门峡法院送了三百万,你跑一百次不抵茂来一个电话。 请纪检机关领导深思,薛曙法官连我这穷老汉一万元都能看在眼里,何况三百万他不敢收。 为反对党内贪污,捍卫我党执政地位,惩治司法腐败,请中纪委领导重视我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