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安市炭市街水产副食超级商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西安市木材总公司资产流失,骗子陈力诈骗得逞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国家最高法院撤销原判错案的精神,做出决定:原审判决已撤销,执行已无依据,2012年12月23日前解封受害企业财产,返还已划扣现金,执行终结。但直到2012年12月24日,这个执行报告还被个别领导扣压着,使审委会决定再次成一纸空文。 案件回放:西安市炭市街水产副食超级商城项目是西安市政府菜篮子工程。1996年2月16日,西安市政府发出了拆迁通告,西安市木材总公司下属的西一路214号也在拆迁之中。这本来是一宗正常的拆迁活动,却因为管理制度松懈,监督机制缺乏,导致国有企业一把手与内部职工互相勾结,进而使国有资产“合法”流失。更为可笑的是,骗子竟然与受害企业对簿公堂,结果是罪犯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打赢了官司。正义与邪恶、公正与腐败之间,由此展开了长达五年的一场旷日持久的较量。 媒体报道: 廉政风云以《一张便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西安市中院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西安市中院无视撤销错案 继续非法查封受害企业资产》、《拨开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迷雾》为题进行在网上连续报道,全国300家网站纷纷转载,仍未引起该院的警觉与重视。
法律专家意见:多名律师、法律专家均认为:陈力诈骗案并不复杂,无论是查清三次重复签订拆迁合同,还是查清虚报36名职工套取资金,或者入手查清西安市木材总公司国有资产的非法转让,都可以弄清楚这一案件。如果法官们对这个案子长期查不清,一拖再拖,肯定里面有腐败问题! 最高法院撤销错案:对于这起错案,最高法院于2009年11月12日作出(2008)民申字第1484号民事裁定,指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1年12月2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陕民再字第00040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民一终字第95号民事判决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民二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二、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申。 西安中院态度:时隔一年多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面前,在当事企业多次反映的情况下,就是不愿承认错误,不愿对非法查封的受害企业财产进行解封,不愿退还非法划扣的受害企业现金。2012年11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就该案原审判决已经撤销,执行已无依据,作出决定,2012年12月23日前,解封受害企业财产,返还已划扣现金,执行终结。但直到2012年12月24日,执行报告还被个别领导扣压着,审委会的决定再次成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 马毅军) 编者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错案的裁定,拒不认错,拒不解封非法查封的受害企业财产,拒不返还非法划扣的受害企业现金。法院已成个别领导的独立王国,可以叫板上级法院裁定,可以继续执行原错误判决,可以随意推翻审委会决定。可以说,在西安中院个别领导眼里,法律已成了儿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