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商品化 烽烟再起
2006年,美国加州稻农协会主席谢普世亲临北京,向公众介绍美国农民反对转基因稻米的情况。此举在各大媒体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再次搁置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生产的申请。 这一影响和困境同样挑动着转基因水稻支持派的神经,今年初,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主席詹姆斯(Clive James)来到北京,发布年度转基因技术的全球报告,它高度评价中国在转基因农作物种植中取得的成就,并称中国是全球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的领头羊。 这场争论中,水稻仅仅是一个典型代表。转基因食品简称为“工程食品”,它是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到其他的生物细胞中去,从而改变其遗传物质(DNA)并有效地表达特有的性状的产物。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成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近年来,生物基因组研究工作的展开和技术的日趋成熟,转基因作物逐步向商品化发展。与此同时,转基因作物的生态风险,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转基因产品作为食品对人体健康问题、产品运输问题、国际贸易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已引起世界性的所谓“生物安全”的论战。 即便如此,受到21世纪人口膨胀压力等因素的驱动,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作物将成为解决21世纪粮食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生物技术产业也将成为全球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此诱惑下,各国纷纷加大了对这一领域的研发力度。 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转基因作物的研发以及植物基因组研究的投入。但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自1999年以来,我国基本上没有批准新的转基因作物的商品化生产,而已批准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植物中,却鲜有粮食作物。 可以说,我国的转基因作物还是有了很大的发展,在2006年,中国有680万小型农户种植了350万公顷的抗虫棉,占到全国棉花种植总面积的66%。除了在棉花种植中应用生物技术外,中国的安委会还在2006年建议批准了抗环斑病毒的转基因番木瓜, 而在水稻上,詹姆斯透露“中国正在考虑批准转基因水稻的种植,而且有望在颁发了生物安全证书、并获得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转基因水稻的种植将通过审批”。 他的一席话引来了学界激烈的争议,绿色和平组织绿色和平项目主任马天杰就强烈反对说:“大米是主食的一种,是人需要长期食用的,谁能保证这些大米在10年后或者时间更长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后果!” 鉴于大米在我国种植的广泛性,他们的争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利害之争
近二十年来,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发展十分迅猛,各国都纷纷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研究。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也曾在联合国大会上也赞扬转基因食品是“继绿色革命后的一次蓝色革命”。那么转基因食品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首先,它可以提高传统食品的品质。现在人类已经成功地做到了通过基因工程改良植物食品的食用品质。比如改变油料作物,改变淀粉组成及含量,增加土豆中氨基酸含量,提高谷物食品的赖氨酸含量,提高玉米、小麦中的色氨酸含量,提高小麦烘焙性能;改变大豆中的蛋白质、氨基酸、脱除豆腥味;增加果蔬贮藏、保鲜性能等等。我国自行培育的耐储存番茄就可以极大地缓解新疆地区的番茄保鲜难题。 其次,它可以提高传统作物的抗逆性和产量。转基因技术提高作物对害虫、杂草、干旱、盐碱、病毒、不适温度等的抗性,从而减少对农药及杀虫剂的依赖,保证农业的稳产和增产,同时对环境也是一种保护。现在国际上转基因食品的重大项目,如抗除草剂的大豆、抗虫玉米、抗虫棉等,都是这个方面的成功应用。我国已在部分地区种植的转基因彩色杂交棉,它具有棕、黄、红、绿、蓝等多种颜色。用它织成的纺织品具有不变色、不需要化学染色,减少环境污染等优点,并且价格较普通棉花的棉织品要高出10多倍,这种棉花如能大面积种植,对于提高农产品的经济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外,转基因食品在生物制药和酶制剂等方面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如研制狂犬病和乙肝疫苗,利用生物反应器生产胰岛素,以及利用食用菌生产凝乳酶、淀粉酶等用于牛奶和淀粉加工。或许将来我们吃一个番茄就可以不用再接种乙肝疫苗,喝一杯牛奶就不必再服用避孕药。有学者比喻说,转基因技术好像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双“上帝之手”,人类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可以通过其尽情发挥。 但是,转基因植物的出现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激烈争论。 科学家们普遍认为转基因食品可能有以下几大危害:首先,体现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上。在实验室研究阶段,为了筛选出成功的转基因品种,经常在目的基因上加上一段抗生素抗性基因,有人担心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导致人体对抗生素产生抗药性,影响医疗效果。如在过敏反应问题上:在正常人群中,有小部分的成人及儿童属于过敏体质。而转基因食品由于新引进了基因,产生了新的蛋白质,这可能是人类从未接触过的物质,也可能有人在原来不过敏的食品上产生了过敏反应,严重的可能会危及生命。再比如毒素问题:有人认为杀虫基因对人体可能有潜在危险。而且现在的技术还不能做到新基因的定点插入,基因转移随机性很强,可能会产生新的毒素,等等。 其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则集中在基因漂移问题上。有人担心转基因大豆的抗除草剂基因如果漂移到杂草的遗传物质中,杂草会变成“超级杂草”,无药可除。现在已经有报道说发现了这种基因在地上部分和土壤中的漂移现象。如果今后全世界每种作物只种植一种或是几种高产抗逆的转基因品种,一旦出现针对其的病害,将对此物种带来毁灭性打击。已经有人发现转基因品种可以通过花粉将新基因转移到野生种之中,这对于生物进化是很不利的。生态系统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人为消灭某物种的天敌,对生态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另外,由于转基因作物不是自然选择的产物,可能会产生新的病虫害或是导致原有病虫害进化变种,危害更大。 转基因食品还可能产生一些社会问题,现在转基因作物的种子和专利被杜邦、孟山都等五六家国际大公司所独占,为了控制基因转移同时保证利润,这些公司通常将转基因作物的种子做成雄性不育种,因此农民必须每年购买新种,这无疑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和农民的负担。而在宗教伦理问题方面,素食者认为植物中转入动物基因损害了其权利,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对于食品中有猪或牛的基因很难接受,神创论者认为只有上帝才有权力改变生物,还有人认为人的基因如果转到食品中就是人吃人。 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西方发达国家对转基因食品问题普遍持谨慎的态度,尤其在水稻上,目前,只有美国在小范围内批准了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生产,但引起了严格抵制转基因食品的欧盟和日本的强烈关注,致使美国非转基因大米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一路下跌。
何去何从?
无疑,转基因食品商品化安全与否尚难下定论,但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健康角度出发,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合理的。 反观发达国家,它们都非常重视转基因动植物的安全管理。日本政府早在1979年就颁布了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日本农林水产省又于1989年制订了转基因农业生物安全管理指南,明确要求转基因生物必须先在封闭的模拟环境中确认安全后才可进入开放环境,并对实验条件、用具及储存运输设施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美国,一项转基因作物产品要走向市场须先经过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农业部和环保局的审批。 在我国,国家科委在1993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法规,农业部于1996年又颁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转基因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商品化生产都应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直至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2001年6月,国务院又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转基因作物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首次提出“经审批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标识”的具体要求。《条例》的颁布,虽然为人们正视转基因食品,减少不必要的担心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执法的实际情况离法规的要求还有明显的距离,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不少业内人士忧心忡忡的说。 鉴于转基因农业生物的安全管理既涉及法律法规建设问题、又有执法的组织实施问题。业界建议修订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与管理条例。在管理中应将科学问题和行政策略区别开来,提高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对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的评价与审批实行分类管理。 在现在转基因食品商品化的利弊尚未完全明朗之前,国家的决策中要慎防商业利益主导决策。业界强调,国家的主管部门所推行的准许转基因食品商品化与否的工作,要是实实在在的政府行为,要以有效管理国民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活安全为目标的国家管理活动,要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行为截然不同。一旦混淆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就可能会扭曲公共政策的初衷,妨碍政府公信度的维持和提升。 由于转基因作物的研发与产业化牵涉面广,建议国家成立一个领导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权威性班子,负责制定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规划,确定优先发展领域,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研发及运行管理机制等重大问题。 同时,还要继续增加科研投入,保障转基因作物和农业生物技术的持续发展。建议国家设专项资金用于植物功能基因组研究,继续设立专项支持转基因农作物研发,并将它们形成中央财政支持下的较长期稳定的重大科技项目,以保证我国农业生命科学的长期稳定发展,使我国未来的转基因食品研发合技术不落后于其它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