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本网等多家网站上发帖爆料称,汕尾市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三十多套房产,在当地有“房县长”之称,引发网民大量的转发和关注。对此,汕尾市委宣传部昨晚(6月24日)向本网发来文字稿回应称,汕尾市委、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并决定由汕尾市纪委组织成立调查组,着手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待核查后有关问题适时对社会进行公布。 网友在本网论坛上发布“广东省海丰县出了个'房县长'”的贴文截图。 本网记者在网上搜索了解到,网友在本网等多家网站上发布的是“广东省海丰县出了个'房县长'”这样同一篇贴文。贴文称,汕尾市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于2006年任汕尾市海丰县副县长至今,分管海丰县城建、国土、环境保护局、公用事业局。余振光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进行暗箱操作,为自身及其妻弟、表弟等人谋取利益,获取房产三十余套。贴文还将其名下的三处住宅楼的具体地址和价格进行了公布。这三处住宅楼包括海丰县城二环路怡景苑别墅(价值七百万元),海丰县海城镇骏豪住宅区一栋(价值上千万元),附城镇南湖居委东苑一栋(价值一百万元)位于附城镇南湖住宅区。贴文还称,余振光家族势力称霸海丰官场,势力庞大,充分利用自身家族优势进行大肆敛财。网友贴文发布的内容让大批围观网友惊呼“不得了”,也有网友直言“难怪房产税老是通不过,原来制定这个税种的人自己有很多套房”,呼吁严查,公布事实真相。 针对此贴文在网上的持续发酵和网友的关注,汕尾市委宣传部昨晚向本网发来文字稿回应称,汕尾市委、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于当天召集市纪委有关领导对网上反映余振光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决定由汕尾市纪委组织成立调查组,着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待核查后有关问题适时对社会进行公布。 本网记者将会继续追踪报道此事的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