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安平“圣姑”庙的功德碑上看到:国土局5万元;建设局5万元;农牧局5万元;交通局5万元;教育局5万元;财政局5万元;油子乡37280元;马店镇31100元;大何庄乡3万元;黄城乡3万元;县联社3万元;两洼乡3万元;工商局3万元;大子文乡3万元;安平镇3万元;民政局3万元;环保局3万元;工行3万元;水务局3万元;南王庄镇28850元;育才中学2万元;地税局2万元;卫生局2万元;同华中学2万元;联通公司15000元;公安局10020元;县委办1万元;政府办1万元;县人大1万元;县政协1万元;法院1万元;城管局1万元;人事局1万元;国税局9300元;房管局7900元;技术监督局5900元;就业服务处5000元;审计局5000元;检察院5000元;广播局5000元;计生局5000元;医保中心5000元;人行4000元;纪检会4000元;县供销社4000元;组织部4000元;农发行3000元;司法局2700元;药监局2000元;社区办2000元;畜牧局2000元;农开办2000元;统计局2000元;科技局2000元;政法委2000元;发改局2000元;政务中心2000元;林业局2000元;物价局2000元;县残联2000元;企业局2000元;宣传部2000元;商务局1500元;县直工委1500元;文体局1200元;信访局1050元;科协1000元;招待所1000元;安监局1000元;粮局1000元;工业促进局1000元;老干局1000元;武装部1000元;气象局1000元;县妇联1000元;外贸总公司1000元;档案局500元;农工委500元;统战部500元;县团委500元;总工会500元;黄成粮站5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 请问政府,安平政府大小部门纷纷给“圣姑”庙捐款争上“功德榜”所用款项是政府预算资金吗?如果是,依据是什么?能给“圣姑”庙捐款,能不能给其他寺庙捐款?请问安平的大小部门能给寺庙捐款,为什么就不能给安平的流浪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因病致贫的失学儿童等等,都需要救助,安平的大小部门你们救助没有?如果安平的大小部门能像给“圣姑”庙捐款一样去救助社会苦难群体,苦难的人将不再苦难!如果安平政府部门给“圣姑”庙所捐款项没有列入政府预算,那么这部分钱从哪里来?这些钱是他们私设“小金库”里的钱还是他们套取国家的钱?“小金库”里有多少钱?国家钱多少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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