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次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江西省贵溪市社会福利院个别领导和当地民政部门勾结造假,存在贪腐现象。更为严重的是,该福利院竟将多名收养儿童高价倒卖牟利,其行为令人发指! 爆料人称,贵溪市社会福利院财务收入分为婴儿领养金、社会捐助、财政拨款等方面,但收入和开支账目明显不符。爆料人说,从1995年起,国外的一些家庭开始在该院领养婴儿,领养一名婴儿需向该院交纳3至4万元不等的领养金,每年少则五六十名,多则七八十名,涉及到的其他款项更是不知去向。 从一份“贵溪市社会福利院婴儿抚养情况表”可以看出,每年都有几十名儿童被社会家庭领养,其中被国外家庭领养的儿童不在少数,这份“情况表”详细记录着几年来的保姆姓名、婴儿姓名、出生日期、寄养日期等。 反映材料称,该福利院“婴儿部部长”侯淑英,是原贵溪市民政局局长吴小静的弟媳。2001年,吴小静局长将侯淑英安排到该福利院做管理人员后,侯淑英每次从医院抱回一名弃婴就向福利院索要1000元,后来一直涨价到7000元。知情人介绍,实际上大部分弃婴并不是侯淑英捡回的,而是通过福利院医务室职工彭海菊抱回的,因为彭海菊的丈夫是贵溪市卫生局医疗事故科科长,曾在某卫生院担任过院长。因此,知情人怀疑他们互相勾结,把职责和义务变成了“倒卖”! 据爆料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1996年该院修建“康复中心”,面积为2300平米的建筑当时造价约100万元,福利院却虚报近300万元。1997年翻修“儿童部”,外墙贴磁砖,地面铺砖加上更换门窗总费用约10余万元,福利院虚报40余万元。2002年由加拿大慈善机构援建的“婴儿部”面积为400平米,当时的造价约40余万元,福利院虚报为80万元。2003年修建的“老人公寓”当时造价约80万余元,福利院却虚报为150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贵溪市社会福利院弄虚作假,竟然连食堂生活费都不放过。据知情人提供的一份“食堂收支情况表”显示,“公招及节日加餐费”存在多报,“其他生活费”则直接造假,“购啤酒”款一个月就是几千元! 爆料人称,该福利院工作人员不仅涉嫌贪污,更为恶劣的是迫害残疾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儿童部一直保持有两名儿童,如果增加了一名,就把其中的一个残疾更严重的孩子放到一个角落活活饿死,等孩子死后就打电话叫殡仪馆拉走火化。如果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其行径简直骇人听闻! 据了解,该举报材料还涉及该福利院第一任院长汪清凤和第二任院长吕建民(二人均为贵溪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现任该院副院长的杨栋等人。知情人称,副院长杨栋在兼任福利院办公室主任的十余年间,负责经办各种业务,非常清楚福利院的财务收支,因为每报销一张发票都需要院长、副院长签字。 针对爆料人反映的情况,职业举报人姚征亿曾邀请媒体记者及法学专家进行研讨,并于2013年1月9日致电该院副院长杨栋进行相关核实。杨副院长称自己在南昌开会学习,就举报情况会尽快向领导汇报,而据知情人透露,其实杨副院长是在一个朋友家喝酒,并没去南昌开会。 2013年1月16日,举报人致电贵溪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对相关举报并不知情,称“李新文局长出去开会了”。 据悉,职业举报人已经将案情向江西省民政厅作了通报。截至发稿,尚未接到民政部门的任何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