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 在中国的基层,从下一级提拔到上一级,《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必须试用一年。 可是,现任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区委书记(副厅级)的张辉就创造了这样的奇迹。(张辉的升迁时间表)此时,张辉刚30岁多一点。对此,山东省一位厅级干部非常感慨,真的是变化快啊。自己按部就班的升迁,几乎每一步都没有落下,年近50岁才升为正厅级。 可是,这种感慨没有任何作用,直到遇到一个爱国青年韩宠光。2012年12月16日,河北邯郸小伙韩宠光在新浪微博发出了消息,他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张辉确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亲外甥。李建国任山东省委书记期间张辉仅8个月完成从副处到副厅的擢升,涉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在韩的微博上详细记录他举报的操作程序: 2012年12月16日下午4点,我实名向中纪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举报了现任山东省济宁市市委常委、市中区委书记书记张辉在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担任山东省委书记期间被违规提拔突击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张辉从副处到副厅仅仅用了8个月时间,据山东众多知情人透漏,张辉系李建国外甥在山东党政高层里不是秘密。李建国在任山东省委书记时正是张辉从副处快速提拔为副厅的时期。且张辉提拔的过程的确涉嫌违反《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纵观张辉的工作简历(见截图简历),未见其那一条符合此条例。故此我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张辉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涉嫌违规,中纪委网站提示我举报已受理,受理编号为:9TH51X5C35L。 16日下午5时许我在微博发布了关于我实名举报张辉违规提拔的帖子,20分钟后转发达到了1500多次。17:25分我的微博被新浪微博管理员删除,随后我又发布又删除连续发布9次均被删除。 在此我呼吁全国人民尤其是山东同胞关注这一赤裸裸“任人唯亲、裙带风”的干部选拔个例,更希望中纪委、王岐山书记能够看到我的举报信!这不仅仅是个别高层领导提拔个亲戚的简单事,这会伤害全国亿万人民的对党和政府对选拔干部的信任,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会伤害全国几百万埋头苦干的广大党政干部! 其实,自2001年起,人们对张辉升迁的质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笔者摘录下面部分网文: 张辉,80后厅级干部,实为山东前任省委书记李建国的侄女婿!也就是说,李建国是他老婆的姑父! 有人说张全景是他爷爷,张光峰是他叔叔,这次可冤枉了老张部长,虽然张光峰确实凭借老爸威力在31岁荣升副厅级干部,但张辉和他这一家确实毫无关系。 其实,张辉,为刚刚高升的原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的侄女婿,正是任人唯贤的李书记的直接培养提拔,才有了这位中国最牛的公务员的今天。 这个张辉很有心眼,关系藏的很深,一般人确实很难找到这条关系。 李建国从山东临走时急切的提拔安排他的关系,以备后用,把这个小侄女婿提得太急了,一不小心搞成了热门新闻。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张辉表现是似乎显得很低调。而媒体的报道让原本就一头雾水的网民再次坠入云雾里。 《羊城晚报》这样报道:网络上,有人说张辉“有背景,有后台”,还活灵活现地“指认”张辉的父亲是某位领导,这让张辉有些哭笑不得。据了解,张辉的父亲是山东省曹县林业局一名普通的退休干部,母亲是曹县妇幼保健院医生,他并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庭背景。张辉说,网络很强大,他的家庭背景很容易通过各种渠道证实。 2012年12月16日,笔者打开中纪委的网站,点击山东,然后再输入受理编号:9TH51X5C35L进行了截图。17日,记者拨打了山东曹县宣传部新闻科的电话(0530-3200597),记者向一位姓han的工作人员做离开自我介绍,并说,此前媒体报道中对张辉的父亲姓名和工作单位作了介绍,而对张辉的母亲的介绍仅限于“曹县妇幼保健院的一名医生”,为了回应网民的议论,笔者想了解一下张辉的母亲姓什么? han先生说,他了解一下后一定告诉笔者,并要笔者留下电话,笔者照办了。可是截止发稿时,笔者再也没有接到曹县新闻科han先生的电话。 12月17日晚,韩宠光还在腾讯微博发出消息:今天上午有两人致电我公司,一个自称是我朋友叫王建,我拨回去未接,再拨关机。另一个自称是山东省纪委工作人员。拨回去对方称是省纪委办公厅高峰核实了下关于我举报张辉的事情。表示希望我去山东或派员到西安与我面谈,至于谈什么,他们未透漏更多。 作者简介
2003年10月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2004年6月10日,撰写“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在中国舆论监督网上发表,李信最终被判无期徒刑。此案成为中国网络监督标志性案件载入中国新闻史册,李新德由此成为中国“网络反腐”的奠基人(见新浪人物:《李新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 2006年8月15日发布文章《“两头通吃”的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当年9月20日曾锦春被“双规”,2010年12月30日被注射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