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犯罪给被害人一家带来了巨大灾难,在这里我向他们说声‘对不起’。”站在被告席上受审的段某突然转身,向旁听席深深鞠躬。昨天,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7个月前,他犯下轰动一时的“南淝河浮尸案”。 作案后还围观警方破案 “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公诉人指控称,段某于2011年底在南京结识了被害人阚某。今年2月24日起,两人在合肥市井岗镇一个民房内租住。5月1日晚7时许,在租房处,段某与阚某发生了纠纷,段某用床边的铁锤对阚某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段某将阚某尸体沉入了南淝河中。 有证据显示,段某在作案后,还骑着自行车,假装路人沿着南淝河逛了一圈,围观警察破案。之后,段某迅速逃到南京,直至被抓获归案。 称被受害人用祼照威胁 据了解,段某今年36岁,湖北荆州人,一个高三学生的父亲。是什么让他犯下如此重罪?“主要是他威胁我,让我很气愤,酒后一怒之下就将他杀了。”在庭审中,段某声称被害人阚某曾多次表示要将他的裸体照片寄给别人,以威胁他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庭审中,段某并不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愿意认罪,并通过鞠躬、陈述等多种方式向被害人家属表示忏悔,以求得到法官的同情。 面对指控,段某的辩护人也称,在该案中被害人也有过错,且段某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可以酌情减轻判罚。 庭审最后,被害人阚某的妻子和女儿向段某提出了40余万元的索赔,并请示判处段某死刑。该案未当庭宣判。(合中法、袁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