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共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人民监督网讯:(记者 朱瑞峰 广东电)政法委书记是中共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的最高领导,肩负保一方平安和司法公正的重大责任。然而,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副厅级)却成了“黑贪”大哥大。 2012年6月22日,惠州黑帮大佬胡炜升被广东警方抓捕,惠州市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常委对人民监督网记者称,胡炜升在惠州市的最大后台就是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被举报受贿,惠州市纪检委将其双规后,查出其银行账户有存款1.3亿元人民币,张桂云对受贿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惠州市纪检委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的协调会上,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力保张桂云并称:“敛财1.3亿元很正常、不算多”。至此,该案无法移交司法机关,石沉大海。 政法委书记成黑帮“大哥” 2012年6月24日,人民监督网以“汪洋重拳“三打”涉黑 “美国侨领”落网”为题报道了,由汪洋书记亲自部署的广东省“三打两建”工作进入高潮,盘踞粤港多年的国际黑帮老大胡炜升(胡伟星),日前被无情撕下“美国爱国侨领”的面纱,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炜升及其随从马仔多人,被广东警方抓捕。 在该案侦察前期,时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李达文多次替胡炜升掩护:“你们可要搞准,不要打错了!”。公安厅专案组在惠州市前期侦察中,多次受到李达文的阻力。 胡炜升的原股东单先生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炜升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称兄道弟,关系非同一般。 由于胡炜升与李达文之间的共同利益,胡炜升用各种手段敛来的不义之财,不断“孝顺”惠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达文,李达文成为胡炜升的坚强后盾和保护伞。 胡炜升也乐于在各种场合炫耀与李达文的关系,并称李达文为“大哥”,鉴于胡炜升在当地为黑帮大佬(黑道大哥),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被当地群众和干部称为“黑帮大哥大”。 司法腐败的“祸首” 人民监督网记者在广东省惠州市进行了调查采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委员,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黑道大哥”胡炜升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特殊关系,在当地司法机关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炜升,多次借用法院之手侵吞他人财产,在诉讼中,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都会给惠东县法院、惠州市中院领导打招呼。 为了侵吞胞兄胡伟民的惠东县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亲侄子的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的财产,胡炜升用不同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将胞兄胡炜鸣和亲侄子开发的土地全部查封。 从2005年至今,惠州、惠东两级法院多次重复查封上述两公司的土地,造成胞兄和侄子的公司经营困难,寸步难行。 在多次诉讼中,大都以胡炜升在惠州两级法院“胜诉”,胞兄和侄子上诉或申诉至省高法或最高法,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为结果。 至今,胡炜升与胞兄胡炜鸣和侄子的循环式的诉讼,在法院共有72件没有结果,这都“归功”于胡炜升与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特殊关系。 人民监督网记者到胡炜升的出生地,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楼下村进行了采访,胡炜升的家族掌门人胡老先生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胡炜升是好人还是恶人我不便评价。但是,胡炜升为了将他胞兄胡炜鸣(谐音)和侄子置于死地,竟策划他人到惠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亲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这件事我们胡氏家族的人都感到很丢人。” 记者到惠东县公安局核实了该“涉嫌诈骗”案,一位不愿具名的警官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炜升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经县公安局侦察根本不成立。结案后,不知何故,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公安局长李达文做了批示要求再次查处,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复查后,认为惠东县公安局的侦察结果正确。 胡炜升的原“好友”黄克星(化名)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胡炜升的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的举报材料是胡炜升亲自找到惠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办理的。事后,胡炜升到处宣扬:‘给了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60万,才得到李达文书记的批示,一定要将我哥的公司搞死’。” 人民监督网记者获悉,胡炜升鼓动他人举报侄子“一地两卖,涉嫌诈骗”的闹剧结束后。胡炜升又曾策划他人到惠东县法院状告侄子和胞兄胡炜鸣。 2011年8月11日,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民事案,案庭审中,胡炜升在旁听中,冲出旁听席,挥拳猛击胞兄胡炜鸣太阳穴,把胞兄胡炜鸣眼镜打飞,又顺手抡起证人席凳子向胞兄胡炜鸣砸去。 当庭殴打当事人,性质特别恶劣,惠东县法院至今未对胡炜升有任何的处罚。胡炜升的原“好友”黄克星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胡炜升大闹法庭殴打他哥哥胡炜鸣的事,胡炜升送给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100万,被李达文书记压了下来。” 人民监督网记者前往惠东县进行了采访,在堪称惠州市最大的“商贸城”,建筑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银行评估价值近10亿元人民币的创富商贸广场里,人民监督网记者看到,8层楼高的创富商贸广场内,商户大都关门停业。 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了胡炜升的胞兄胡炜鸣(谐音),胡炜鸣连声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现在暂时不接受采访。胡炜升的事,我有责任,我对不起惠州市的父老乡亲,对不起受害者。子不孝,父之过,我们的父亲已经不在了,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应该长兄为父。我向广东的父老乡亲道歉!向所有的受害者和家属谢罪!”。 人民监督网记者看到胡炜升的胞兄胡炜鸣满脸泪珠,泣不成声。人民监督网记者只好离开了创富商贸广场。 出钱多官司就能打赢? 胡炜升的原生意合作伙伴黄小军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我投资与胡炜升共同购买了一块土地,胡炜升后来将该地块独吞。2005年中旬,我将胡炜升的富星公司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找到时任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院长看了我与胡炜升签署的合作协议后,当场表态,黑纸白字写的很清楚,有合同就是你的”。
图: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文 一个星期后,黄小军又找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院长来了个大转弯说:“小黄,你这个有点问题。” 过了十天,再找法院院长李文,李文避而不见黄小军。就在第二天,李文院长的驾驶员小温找到了黄小军说:“老板(李文院长)让你出200万元,包你官司赢”。 黄小军很气急,无奈中,答应出200万元。小温当场表态,回去给老板(李文院长)商量一下,尽快办理。 又过了一个星期,李文院长的驾驶员小温打电话给黄小军说:“对方(胡炜升)出400万,你是否出400万?。”黄小军当时就回绝说,不做了。 很快,不到两个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就出来了,驳回黄小军的起诉,说诉求不对。黄小军接到判决书后,立即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小军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惠州市委纪检委监察室一位不愿具名干部,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黄小军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时,也向广东省纪检委举报了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经省纪委指定市纪委调查,情况属实。 在该案移交司法机关时,遭到了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的百般阻挠。接下来的很短时间里,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提前”摘下院长官衔,以“养病”为由隐居了事。至此,该案不了了之。 记者到惠州市广电小区李文的住宅采访,李文的邻居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李文好久没有在这里居住了。” 知情人告知记者:“女婿在深圳经商,儿子在公安局当警察,衣食无忧。李文现在过的很潇洒,可能回陆丰会“情人”去了 。” 李文在广东汕尾市任中级法院院长时,曾包养一位16岁的花季少女,这事在李文老家陆丰市几乎是百姓茶余饭后的笑料。陆丰市一位知名企业家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两头通吃 敛财过亿 黄小军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惠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到省高院协调,为胡炜升效力。 知情人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李文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为胡炜升出力,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事后,胡炜升扬言:“给了李文2千多万元经费,一定要将黄小军的官司搞定,将黄小军搞死。” 黄小军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指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至此,李文又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又将皮球踢回了原一审法院惠州市中院。
图:惠州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惠州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 惠州市纪检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副书记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在惠州市中级法院重审黄小军与胡炜升债权纠纷一案中,胡炜升送给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好处费50万元人民币,黄小军送给张桂云副院长辛苦费人民币20万元。 2011年,因判决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炜升将张桂云举报至惠州市纪检委。 惠州市纪检委将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双规后,查出其银行账户有现金人民币1.3亿元,张桂云对受贿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惠州市纪检委将该案协调、移交司法机关的两委协调会上,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说:“张桂云坐到法院副院长有1个多亿很正常,不算多。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不要将事情搞大,将其调离算了。” 在协调处理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桂云会议上,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与政法委书记李达文争得的面红耳赤,导致“张桂云敛财1.3亿案”无法移交司法机关,石沉大海。 后来,李达文将张桂云调离法院,到惠州市政府法制局任副局长。惠州市纪检委这位副书记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惠州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桂云,至记者发稿时,张桂云没有任何回复。
公开叫板“三打两建” 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至记者发稿时,李达文没有任何回复。 据悉,惠州市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的几位爆料人分别受到了李达文的威胁。李达文还利用政法委书记的权利命令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警察,对接受记者采访的知情人,采用打电话恐吓、“传唤”至公安局问话、到商铺和家中实施威胁的方式封口。 李达文还让惠州市公安局警察放言:“李达文书记已经到广东省公安厅领导那儿,反映胡炜升专案组的“违纪”情况了。什么深挖保护伞?李书记现在是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党的厅级干部,掌握惠州全市公、检、法、司大权。“三打两建”是个“运动”,你们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等省委巡视督导组从惠州撤走了,这个风头就过了,李达文书记再和你们“算总账”也不迟,随便找个“茬”让你们就吃不消。” 相关链接: 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达文简历:
李达文 男,广东梅县人,汉族,1956年3月生,铁道部郑州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刑侦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4月后,甘肃武威县知青;1976年10月后,任铁道部一院工人、公安处干事、主办干事;1985年7月后,在铁道部郑州公安学院刑侦系读书;1987年8月后,任铁道部一院公安处刑警队长;1989年2月后,历任江门市公安局刑侦科主办科员、中队长、副科长、科长;1995年7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1995年1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1997年4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助理;1998年1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9年10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2000年2月后,任江门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0年6月30日上午8时05分,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相当于一吨TNT炸药发生爆炸,死亡40多人,33人失踪,334人受伤;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00多家,直接经济损失4400多万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关于报审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6·30”特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中认定,李达文身为公安局长,作为江门市清理整顿烟花爆竹企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批示和国务院“3•18”《紧急通知》中,4月6日曾带队到某高级烟花厂进行检查,但对厂区布局不符合规范、超量储存原料等重大事故隐患未作检查并责令整改,导致“6•30”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在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陈绍基的保护下,省政府建议给予李达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达文是陈绍基的忠实马仔。2010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6月后,任李达文江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2005年1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2005年3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八、九届市委委员,市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九届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