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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冒领残疾儿童康复款 信阳市残疾联合会良心何在?

作者:wosso 来源: 日期:2013-12-17 18:06:55 人气: 标签:

《河南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文件

《河南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文件

结算清单。

结算清单。

晨晨没有参加训练,却被人冒名签字领取了训练补贴费。

晨晨没有参加训练,却被人冒名签字领取了训练补贴费。

河南省信阳市残联为0 - 6岁贫困聋儿免费发放助听器。

河南省信阳市残联为0 - 6岁贫困聋儿免费发放助听器。

河南省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大楼。

河南省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大楼。

河南省信阳市残联五、六楼曾是赵效功承包的聋儿语训中心,现在人去楼空。

河南省信阳市残联五、六楼曾是赵效功承包的聋儿语训中心,现在人去楼空。

      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救助贫困聋儿,该项目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万元康复训练补贴经费。2012年,河南省政府也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纳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为每名受助聋儿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然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信阳市残联)在实施上述公益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冒充签名”、“虚报名额”、“违规承包”、“违规报销”、“截留经费”等种种乱象。

      被冒充的签名

      “她的听力在不断下降,现在要接近120分贝才能听得到,以前是90分贝。”40岁的陶明(化名)一提起女儿的病情,就双眼噙满泪水。

      快满7岁的晨晨(化名)现在就读于村小一年级,因为双耳里戴着助听器,她不能像其他学生那样做剧烈运动。另外,校长特意交代同学们“别碰到她”,怕把“昂贵的助听器弄坏了”。

      陶明记得,晨晨快两岁了还不会说话,过年家里放鞭炮,“砰砰砰,却吵不醒她”。后来医院诊断晨晨患有“先天性感音神经性耳聋”,成为村子里唯一的聋儿。自此,陶明一家与信阳市残联打上了交道。

      2009年,陶明听说国家免费给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他就到信阳市残联打听消息。刚好中国残联开展了“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据《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规定,“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按照4800元标准免费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两台全数字助听器。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万元康复训练补贴经费。”

      晨晨顺利得到了一套助听器。但陶明说,助听器的质量很差,“女儿戴着效果不好,太大了,不好看,还噪音大,不清晰,嗡嗡响。”他又花了1.5万元到武汉儿童医院为晨晨配了一副更好的助听器,至今仍在使用。

      按照规定,晨晨既然获得了项目救助,理应在2009年9月开始到信阳市残联参加康复训练。但是陶明却对此毫不知情。直到2011年,信阳市残联才打电话跟他说“可以让孩子参加免费康复”。但这时,晨晨已经在隔壁村上幼儿园了。

      “我女儿一天也没有去参加,因为离得太远,不放心让她去。”陶明家位于信阳市区20公里外的大别山深处,进村的是泥土路。同时,他家种有6亩茶山和2亩稻田,农活繁忙,抽不开人力到信阳市去租房子陪读。

      虽然晨晨连一天培训都没有参加,但陶明后来又接到信阳市残联的电话,要他去“填表”。2011年年底陶明去信阳市残联办事,又被要求在几张白纸上签字,但他拒绝了。“当时我就说,我女儿都没去康复,还要我签字干吗?”

      南都记者掌握了2012年9月和2012年10月的两份《信阳市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助听器)康复训练费用补贴》。上面明确显示,晨晨属于2009年度救助对象,陶明在“家长签字”栏里也签了名。

      11月11日,记者向陶明当面求证。他断然否认自己在上述材料上签了名,并断定有人冒充他签名。他还当面展示了自己的签名笔迹。据记者观察,陶明的笔迹与材料上的签名笔迹相差甚远。

      同时,按照《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规定,“2009年度的救助对象可连续得到3年救助;2010年度的救助对象可连续得到2年救助;2011年度的救助对象可得到1年救助。”晨晨既然属于2009年度的救助对象,康复训练持续到2012年底,为何直到2011年才得到参加训练的通知?

      被虚报的名单

      与陶明有类似蹊跷经历的还有信阳市固始县的龙云(化名)。他7岁的儿子明明(化名)是听障兼智障儿童,属于信阳市2010年度聋儿救助对象,在信阳市残联仅参加了4个月(2011年2月至6月)的康复训练。

      “信阳的师资力量不行,孩子在那里学不到东西,尿了、拉了也没人管,每天生病。”龙云说自己带着孩子主动退出了训练,退出时没有办手续,只跟信阳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康教中心)主任崔玲萍说了一声。

      中国残联的《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如救助对象自行放弃接受康复训练,则中止对其救助;其康复训练补贴经费可用于救助新筛选的救助对象。”

      但在上述两份《信阳市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助听器)康复训练费用补贴》上,又出现了龙云的签名,表明2012年下学期明明还在参加康复训练,领取中央补贴。11月10日,龙云也向南都记者否认签名是他本人所为。

      同样来自固始县的佳佳(化名)属于信阳市2009年度聋儿救助对象,但只参加了最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即从2011年9月到2012年7月。她父亲周兵(化名)回忆,有信阳市残联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说要签字,他回答说:“忙得很,你帮我签了就是。”

      根据河南省残联颁发的《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定点聋儿康复机构负责将救助对象接受的助听器、康复训练经费救助的情况填入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卡,卡中的救助内容、数量、金额必须由救助对象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信阳市残联康复部主任吴瑞丽向南都记者介绍,在聋儿救助项目方面,2009年和2010年,信阳市有国家项目名额各20人;2011年,有国家项目名额15人,省级项目名额35人;2012年,有国家项目名额22人,省级项目名额18人;2013年只有国家项目名额20人;并且从2012年开始,国家项目和省级项目康复训练补助都由每名聋儿1万元/学年,提高到1.2万元/学年。

      南都记者通过逐个核实发现,像晨晨、明明、佳佳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其中2009年的20人名单中,有6人没有参加训练;2010年的20人名单中,有5人没有参加训练;2011年的省级35人名单中,有10人没有参加训练;2011年的国家15人名单中,有4人没有参加训练。

      这些没有参加训练的儿童不知,他们的名字依然在领取着训练补贴。11月14日,南都记者就没有参加训练的儿童总数向信阳市残联理事长吴蕾询问,她表示“数字说不清楚”,但也未对记者的统计进行反驳。她还进一步提供了2012年的项目中有8人没有参加训练,2013年的项目中,截至11月14日还有4人没有参加训练。

      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中,除了“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外,由信阳市残联主体实施的项目还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后者同样存在“虚报名单”的问题。比如2012年度信阳市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名单为35人,而实际训练只有14人。

      违规承包

      实际上,信阳市残联将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工作承包给了个人赵效功。2010年12月20日,信阳市残联的下属二级单位信阳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与赵效功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康教中心委托赵效功经营管理信阳市聋儿语训中心,负责聋儿语言训练项目;康教中心将信阳市残联办公楼五楼、六楼、聋儿语训设施和器材出租给赵效功,租金为6000元/年。

      饱受争议的是,该协议第七款规定国家聋儿语训项目赵效功须向康教中心“上缴20%的项目管理费用”。

      “这就是坐地起价,相当于克扣儿童的训练费啊,只有剩下的80%用于训练。太恶劣啦!”一位知情人士对此愤愤不平。而当南都记者向数位家长展示此条款时,他们也极度愤慨。

      河南省残联颁发的《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康复训练经费的列支项目包括:耳膜制作、电池购置、康复训练、康复教材、家长培训、食宿等项费用。”同时还规定,“残联协调将康复训练经费转拨至定点康复机构。”

      信阳市残联从康复训练经费中收取20%的“项目管理费用”明显违反该规定。对此,赵效功有着自己的苦衷:“就是摆个地摊还要收税呢,至于收取20%的管理费合不合理,也不是我个人能决定的。如果知道是现在这样的后果,我是不会签这个合同的,但当初我要挂靠就只能接受。”

      与赵效功签订合作协议的是康教中心主任崔玲萍。11月13日,记者向她询问为何会有“上缴20%的项目管理费”的条款时,她表示这是由信阳市残联理事会决定的,自己只是执行决定。

      信阳市残联理事长吴蕾则表示,自己不了解承包详情,因为合作协议在自己于2012年9月份调任残联前就签订了。她承认关于“20%的项目管理费用”的条款“不规范、不严谨”,但否认是“对训练经费的克扣”,而是对“赵效功的教学进行监管、评估,相当于一个制约条款”。

      南都记者追问,那么这些管理费有没有返还给赵效功?吴蕾明确表示没有,因为赵效功的“工作质量不能令人满意”。

      按照规定,2009年、2010年、2011年前三年的康复训练经费为每位聋儿1万元/年。信阳市残联与赵效功约定的预算列支如下:训练费,每人700元/月;伙食费,每人260元/月;评估费,每人600元/年;资料费,每人90元/年;更换助听器电池,每人200元/年;更换助听器耳膜,每人120元/年;调试助听器,每人300元/年。

      2012年、2013年的康复训练经费增至每人1.2万元/年。相应的,训练费提高为每人750元/月,伙食费提高为340元/月。

      赵效功解释,信阳市残联从他这里提取的“项目管理费用”,指的是参加了康复训练的儿童的训练费和评估费的20%。

      南都记者掌握的证据显示,2013年1月30日,赵效功两次向信阳市残联上缴“康复训练管理费”33000元和35620元。另外一份结算清单显示,2009年和2010年国家项目名额共40人,实际参加康复训练的只有29人。在2012年下学期的4个月中,上述两个项目上缴的管理费总计17980元。

      违规报销

      相比于收取“20%的项目管理费用”,冒名不知情家长签字领取训练补贴费则更为大胆。

      赵效功回忆,他曾向残联提议,将没来参加训练的孩子的经费转移给没有获得救助的聋儿。但立即被反驳:“你说了算?”

      按照正常报销流程,赵效功向康教中心申请报销,并附上训练名单,然后由康教中心核实名单真假,通过后再到信阳市残联的财务处去报销。

      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那些根本没来参加训练的聋儿训练补贴费,由赵效功代替家长签字,领取补贴费用之后再返还给信阳市残联。

      赵效功对自己的“代签行为”毫不讳言。他说第一年自己确实没有意识到“代签”的风险,之后他就向信阳市残联的领导抱怨:“这些都没来训练,我怎么签字?”对方回答:“我不管,自己想办法。”

      “我不代签就拿不到钱,他们都是旁敲侧击地警告你,我就必须抛头露面去背这个黑锅,厚着脸皮帮人签字。”赵效功说完长嘘了一口气。

      南都记者第一次给赵效功打电话要求采访时,他说:“有些事情说实话、实事求是会惹来大祸,尽管我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但是我有家人有小孩。”第二天,当记者到信阳市残联采访,残联的人员让赵效功来进行对证时,他道出了上述情况。

      对于所谓“返还”和“上缴”的费用,赵效功表示其实并未经过自己,而是直接“留在”了信阳市残联的账上,每次报销后他只领到实际聋儿训练费用的80%,而且都是领取现金。但“上缴”的管理费一项,信阳市残联会给他开具一个收条。

      11月14日,南都记者向信阳市残联理事长吴蕾询问“为何会出现‘代签行为’”,她表示自己于2012年9月才上任,“不知道他们之前怎么操作的”。但是南都记者掌握的数份2012年9月和10月的报销凭证,都有“代签”现象,且领导批示栏都有吴蕾签字:请核销。

      对此,吴蕾承认报销凭证“不规范”。她解释自己当时刚到残联工作不久,对业务不太懂,看到其他审查人签完字后,她最后核准时也就签字了。吴蕾同时声明,这些“不规范”的单据都已经“作废了”,于2013年6月重新制作了新单据。

      吴蕾还解释,有一些聋儿像明明那样训练一段时间后又不来了,但“救助名额还占着”,“就只能用这样的形式把补贴费用支出来,否则没人签字就领不到钱”。

      那么,几年来赵效功“返还”和“上缴”的费用总共有多少?

      康教中心主任崔玲萍表示,赵效功与康教中心的结账周期为一学期结算一次,而每个月的儿童数量都在变化中,很难统计出总额。

      赵效功对此也表示认同,但他清楚记得,承包第一年,光上缴给信阳市残联的“项目管理费用”就近7万元。南都记者掌握的一份“结算清单”显示,2009年和2010年项目共11名聋儿没参加训练,2012年下学期赵效功应该返还给残联的经费为34100元。

      但对于这些返还和上缴的费用去向,赵效功表示自己一无所知。崔玲萍和信阳市残联康复部主任吴瑞丽都表示,返还和上缴费用一直在残联的账户上,“这些钱肯定还是要用在残疾儿童身上”。

      而残联理事长吴蕾则表示,“不知道前几年的资金情况”,但她上任后就严格规范,将费用全部集中到“财政局支付中心的特设专户”。11月14日,她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2013年4月2日的费用支付单,金额为125680元,项目名称为“聋儿返还训练费、生活费”,印章确为“财政局支付中心特设专户”。

      然而,河南省残联颁发的《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失败的合作

      2013年10月,康教中心和赵效功终止了合作,康教中心自己承担起聋儿语训项目。而按照原先协议,合作期限应到2015年12月31日。

      对于“分手原因”双方各执一词。吴蕾表示,2013年5月和9月,河南省残联领导多次来信阳市检查工作,当场指出赵效功承包的聋儿语训中心“没有资质、教育理念落后、教学方法不科学、教学质量差、环境卫生差、师生比例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但赵效功始终整改不到位,双方只能终止合作。

      而在赵效功看来,问题要复杂得多。首先,“没有资质、不达标”的他为何能够承包聋儿语训中心?

      赵效功解释,当初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希望在信阳市更大的平台上把事业做大,二是恰逢国家免费训练项目开始实施,机会难得。于是他跟时任信阳市残联理事长联系后,取得了挂靠许可。

      “他们说我没资质就没有资质?我自己认为我是够资质的,我前后参加国家级、省级的专业培训不下30次。”赵效功对自己的聋儿语训教育充满自信。在来到信阳之前,他创办了光山县特校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更早的1999年,他就在许昌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当聋儿语训教师。

      崔玲萍证实,当初康教中心“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差,急需引进聋儿康复方面的人才”,于是将聋儿语训项目承包给赵效功。

      赵效功讲述,在2011年3月自己刚承包时,聋儿语训中心只有10名聋儿,而他到来后人数猛增至80多人。“如果不是我来,怎能从10个学生发展到80多个?这是实际的能力。”

      本应该全部用于聋儿康复的经费补贴,在被残联提取20%的管理费后,留给赵效功的就显得捉襟见肘。在2011年下学期,信阳市残联又以“有家长反映北方人做的伙食不符合孩子胃口”为由,将每个月260元的伙食费从赵效功处独立出来,单独承包给一位名叫“汤秀琴”的妇女。

      上述说法得到康教中心主任崔玲萍的证实。同时南都记者看到2013年1月30日,康教中心返还给信阳市残联的4张“返还聋儿伙食费”票据,共计42644.1元。

      “其实伙食这一块可以养两个人,做饭顺带看管孩子。我的利益又被别人挤走了。”赵效功介绍,2013年下学期,他聘请了13名教师,每个月的各种开支要4万多元。而按照信阳市残联的整改意见,要求增加保育员、保安、清洁工、医生等后勤人员,这将极大增加运行成本。

      “我一个教书匠,要一次性往里贴10多万元,怎么能撑下去?”赵效功承认自己“整改不到位”,但认为是各种牵绊导致“资金不够,达不到整改要求”。9月30日,还处于学期中,但赵效功说自己“实在扛不动了”,只好“撂挑子走人”。

      南都记者掌握一份2013年2月1日的材料,赵效功向信阳市残联“讨要”被拖欠的经费:“双方合作两年来,我方始终依照原定要求完备手续,诚恳接受贵方监督,将未训学生费用及20%项目管理费用悉数上交贵方财务,领取我方应得的劳动报酬。为何在这个学期就‘报销手续不完善,财务无法报销’,贵方的依据是什么?”

      赵效功说,虽然已终止合作,但信阳市残联至今还有6万多元经费没有付给他。信阳市残联理事长吴蕾表示,正在办手续,手续完备后会支付。

      离开信阳市残联后,赵效功又创办了“信阳市赵老师聋儿康复中心”,目前正在寻找挂靠单位。信阳市现在只有市残联康教中心一家聋哑儿康复机构,而他估计全市0-6岁的聋哑儿童有六七百人,其中约100人在外地康复,100人在家里康复,50人在信阳市残联康复,剩下的都是潜力市场。

      赵效功认为,国家应该给予民间机构充分的自由和支持,让他们能盈利,这样才能形成充分竞争,从而提高聋儿培训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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