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遭打讨回薪 欲为工友再讨薪 异地民工讨工资未果夜间遭企业老板打成轻伤 聚焦中国365新闻网1月25日盐城消息(通讯员 葛恒水)“感谢聚焦中国365新闻网帮我大忙了,为我主持公道要回了企业欠我的工资和我因讨要工资被企业老板打成轻伤的赔偿款,要不是聚焦中国365新闻网派记者亲自来江苏盐城滨海,这9万块钱,我怎么也拿不回来呀,当然,也要感谢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呀!”1月25日上午,一位46岁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打工的江西籍男子陈春秋回忆起自己讨薪的辛酸往事流着感动的泪水对聚焦中国365新闻网记者如是说。 农民工发出求助电话 记者前往了解真相 9日,聚焦中国365新闻网新闻热线400-001-9198接到江苏盐城市滨海县一位自称是外地民工陈春秋的电话求助,说他在滨海天场工业园的“天久公司”(厂名:盐城天龙久鑫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作,10月23日23点30分,因他向公司讨要所欠二万三千元工资未果却遭到企业老板朱向阳及其司机的殴打,打成耳膜穿孔,也进行了法医鉴定,半个月过去了,但公安部门没有一点动静。请求聚焦中国365新闻网能为其主持公道,派出记者前去帮他维权要回工资及处理好他无辜被殴打致伤的事情。 异地民工讨薪未果夜间遭企业老板殴打致伤 记者在滨海县政府大楼东侧见到了江西籍男子陈春秋,他见到记者很激动,边说边把被打过程写好的“材料”交给了记者。 “我叫陈春秋,是江西九江人……因同事何德龙介绍我于去年2月3日由福州机械厂来到江苏滨海天九重工上班,一上班就见到了我另外一个同事------谢云军,他是2011年12月份来天九重工上班的,上班后发现这个厂从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在6月份辞工,朱向阳打给谢云军25000元工资欠条,至今未还钱。” “6月份后,我不断地向朱向阳要拖欠的工资,朱向阳一边答应我,一边敷衍我。到8月底朱向阳看我一直向他要拖欠工资,于是他就口头辞退我,并答应9月5号前给我结清工资,让我去人;如果不给我钱,我在这里等,也是200元一天,我干完9月份的工作,他还是不提不问,到了10月份,我就很难看到他本人了。10月23日,我终于打听到朱向阳在滨海唐朝KTV,晚10点后,我来到了KTV,当时因有他有客户在,我也没有提要工资的事,他看到我去了,就让我喝酒,他跟包间里的人说:每人灌他一瓶;后来,我坐在他的车上,一起回公司路上,我提出要拖欠工资,他对我说“不给你”,还说“有本事找人来要呀”,于是,我就下车报警了,他也下车,我报警时,他从后面冲过来打我。10月24日去盐城医院诊断为耳膜穿孔。后来到滨海做了“法医鉴定”的…… 当地公安部门指示:尽快妥善处理好受害民工事宜 聚焦中国365新闻网派出记者前去滨海县城,得到当地县委宣传部及公安局政治处的大力支持。 傍晚时分,记者来到滨海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王姓警官给予了接待,记者将情况对此作了简单的说明,请当地公安部门能够重视,共同维护好外地民工的合法权益。 公安局政治处王警官说:“我马上联系当地派出所,一有消息,我就和你联系!” 受害民工陈春秋被打成耳膜穿孔鉴定为轻伤 10日上午,记者接到滨海县公安局政治处的电话,说“东坎派出所下午联系他们处理此事,今天是星期六,我们正常工作。” 下午两时半,江西籍农民工陈春秋按滨海县东坎派出所王警官的电话通知如期来到东坎派出所。 东坎派出所王警官、“犯罪嫌疑人”朱向阳、受害人陈春秋在派出所一楼的“民事调解室”进行初次“谈话”,陈春秋向派出所王警官要回其法医鉴定报告复印件:“滨公物鉴(损伤)字[2012]127号……十二、鉴定结论:陈春秋外伤性鼓膜穿孔之损伤程度为轻伤。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陈春秋看着法医鉴定报告的结果与自己的伤势成为真实情况,倒是放心地大喘了一口气。 和解:“刑事”变“民事” 派出所“代欠”受害人六千元 朱向阳对着陈春秋说:“你不会要我去做牢吧?” 经过派出所王警官的劝导,受害人陈春秋放弃追究“犯罪嫌疑人”朱向阳的刑事责任,由“刑事”案件转为“民事”案件。朱向阳愿意给予受害人陈春秋一次性赔偿5万元(不包括2.3万的所欠工资),朱向阳在派出所警官的“谈话笔录上”签了字,因遭到受害人陈春秋的拒绝而停止调解。 11日上午十时,受害人陈春秋受朱向阳10日晚上电话之约如期到达东坎派出所再次“商谈”。 受害人陈春秋再次向朱向阳提出一份诉求:精神补偿费5万;杂费(医疗费、陪护费、鉴定费、车费、营养费)共计1万元、9月31日前所欠工资2.3万不变、10月1日到11月10日的讨要拖欠工资补助款8000元不变(事前朱向阳给陈春秋口头协议:还清拖欠2.3万元工资前,每天给予陈春秋200元工资补助。);共计9.1万元。 派出所的王警官对着陈春秋很是生气:“我们派出所处理不了你的事情,我们只处理打架事情,你要工资到县劳动局去要。” 陈春秋说:“如果民事调解不成,你们就走‘刑事’吧,我23号夜里被打伤,怎么到这个月10号,我才知道法医鉴定呀;我被打当时就报警,你们派出所怎么没有找朱向阳谈话呀;我多次找到派出所,你们多次说没有空见我,直到10月25号,我又找到你们,你们才找我做谈话笔录,之前怎么不做谈话笔录呀,你们是不作为。说走刑事,怎么现在还没有去执行呀。” 下午四点许,“东坎调NO:2012-066”的“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第三条第1项“出炉”:乙方(朱向阳)给予甲方(陈春秋)医药费等赔偿人民币六万八千元,并将甲方的工资二万三千元结清,现场给甲方现金八万五千元,剩余六千元在一个月内乙方交至东坎派出所,由甲方领取;” 甲乙双方签字后,陈春秋现场拿到了现金八万五千元。 东坎派出所王警官对着陈春秋的面“幽默”地说:“要不是朱向阳以前犯事坐了牢,现在是监外执行,你休想拿到这么多钱。” 据悉,陈春秋现在已经拿到了一月后降生的“6000元”。事情本该平息,但陈春秋代为同乡谢向陈向阳讨要的25000元所欠工资而发愁,如何讨要呢?陈还会顺顺当当地给吗?作为一个外地民工帮同乡讨要工资时,还会不会遭到爆打? 本网已经将此事同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政治处作出反映,但愿可以得到答案? 聚焦中国365新闻网将继续关注陈春秋代为同乡谢云军讨要工资的最新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