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坠楼事故发生近一个月,该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依然在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施工。 大河网新农村频道讯 2012年11月28日,驻马店市新蔡县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盛世佳苑”小区建设工地,发生一起农民工坠楼身亡的事件。事情已经过去20多天了,但房产开发公司不但不给予经济补偿,而且连工人工资也不发放,新蔡县建设局更是对此视而不见,这引起广大农民工的强烈不满。 据正在施工的工人们介绍,坠楼身亡的农民工叫李心房,平舆县古槐镇平东二组人,现年48岁。事发当天上午11点左右,李在安装窗户时,升降机突然滑落,李便从7层楼摔下,当时就不省人事。在场工友急忙拨打“120”,当急救人员赶到时人已经死亡。如今距离发生坠楼死亡事件已过去多日,开发商方面一直拖着不对李的家人进行赔偿。 建筑工人仍然无任何安全措施 12月18日,记者来到了“盛世佳苑”建筑工地,只见工地上工人正在忙碌着,他们都没有戴安全生产帽,正在建筑的高楼也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当记者询问正在忙碌的工人怎么不带安全帽时,几位工人异口同声的说,不用戴,老板没要求戴,上面从来也没人来检查。农民工李心房的死一点也没有影响到工程的进程,在工地施工现场,死者的儿子李威和几位农民工指着7层楼高的楼房说,死者就是从这个7层楼掉下摔死的,楼房要是有安全网等什么的也不会摔死了。 李威伤心地介绍说,他和父亲从2011年7月就在这个新蔡县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盛世佳苑”小区干活,只负责安装塑钢窗户,每人每日工资是150元。从干活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开发商欠他们父子的工资款共计81000元,现在还没有给,家里生活都很困难。现在父亲摔死了,没钱回家,更没钱安葬父亲,也没有任何部门来解决问题。 县建设局不去监管却躲猫猫 12月19日中午,记者来到新蔡县建设局安全监督站,说明情况后,安全科一位工作人员便给一廖姓科长打电话进行回报,然后对记者说,等一会科长马上就回来,正在回来的路上。然而20分钟过后,这位工作人员接了一个电话后却说,“廖科长电话说了他在开会回不来了,以后在给你们电话联系”。 下午3点钟记者再次来到建设局安全监督站时,安全科的大门紧闭着,上面确多了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下工地不在”。随后,记者给建设局一位李姓局长和安全科的廖科长二位等打电话,都是无人接听。(郭景平) 法规链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做出批复;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