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问网络信息保护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霍小光、陈菲、崔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决定的出台将会带来哪些影响?有关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如何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局长赵志国表示,决定的出台为工信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他说,近年来工信部一直积极鼓励和引导电信企业实施电话用户身份管理,截至今年11月底,固定电话用户已基本实现了身份登记,移动电话用户七成实名,没有实名的主要是预付费用户。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好决定有关要求,工信部将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指导和督促电信企业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电信企业采取便利措施,方便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不影响用户正常开通和使用电话业务;加强对各类社会营销渠道管理,确保落实电话用户身份登记要求;保障电话用户信息的安全。
“我部已经向电信企业下发了电话用户登记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电信企业在内部管理和技术防护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登记信息泄露、交易和不当使用。”赵志国说,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电信企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切实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怎样落实网络身份管理
“决定为国务院制定或修订有关行政法规提供了上位法的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与决定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对有些不一致、有冲突的地方,还要进一步加以衔接,同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
据介绍,目前国务院已经制定了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内的与互联网管理有关的行政法规9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与互联网管理有关的部门规章10多件。
袁曙宏特别提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草案细化了决定的内容,比如在总结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个城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细化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办法的修订进程,争取早日出台。”袁曙宏说。
是否影响公众网络反腐
决定通过后,一些网民发帖担心出台决定会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以及举报和揭露贪污腐败行为。
对这一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是没有必要的”。他说,从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除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查处的外,有一定数量案件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线索查处的。这其中,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揭露出来的也有很大一批。
他指出,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同时,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利用网络,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制定这个决定,我们同样还是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来揭露腐败行为,依法惩处腐败和违法行为。”李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