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大学生“猪西西” (记者刘莉) 昨日,武汉女大学生“猪西西”(网名)冒着风雪,到邮局寄出80多封挂号信。这些信件分别寄往武昌、洪山等区人社局和工商局,举报41家企业在招聘时“仅限男性”的规定,她认为此举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猪西西”没有透露自己的姓名,自称是湖北荆州人,今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因找工作不顺利,目前正在准备考研。在发信路上,她还举起了一张抗议标语——选贤举能都一样,男生女生都很棒(如右图)。 实际上,“猪西西”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当天,包括武汉在内,一共有广州、北京、上海、兰州、郑州、济南、南京等8个城市的女大学生,同一天内向各地人社局、工商局集中举报267家在智联招聘中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企业。 由于智联招聘在大学生求职者中影响甚广,8个城市的女大学生还将这一中介平台向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进行了集体举报。“猪西西”等参与举报活动的女大学生说,希望各地人社局能够严格遵守《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关于“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规定,对发布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各地人社局、工商局会否受理举报?“猪西西”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但希望通过这一行动为女性争取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女性的氛围。 武汉市资深职业指导师李永洪说,全国八城市女大学生举报企业涉嫌“性别歧视”的行动值得鼓励,能激发更多女性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同时提高自身能力,理性求职。 如何判定性别歧视遇现实难题 本报记者刘莉 此次被举报的在汉41家企业中,不乏泰康人寿、当代科技产业集团等知名企业,所涉及的岗位既有保安、司机、仓库保管等通常认为男性从事较多的职业,也有营销、行政、检测员、会计、网络工程师、房地产策划经理等性别差别不明显的职业。 企业叫冤:某些岗位确实不适合女性 武汉天天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要招聘食品检测员,要求仅限男性。该公司招聘负责人王女士说,检测仪器大多高大笨重,不少女孩子身高不够,或者力量不够,公司以前也招过女性检测员,基本上都流失了。她并不认为这是“性别歧视”,对某些岗位限定性别,只是企业从实际出发作出的决定,属于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从员工总数看,我们的女员工还略多。” 家政员工以女性居多,为何家政公司招聘行政助理也只限男性呢?武汉三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陈小姐说,该公司以保洁和保养为主,保洁女性可以做,但地板打蜡等保养工作则大多数女性做不来。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刘建全说,从该中心主办的招聘会来看,大约有20%的岗位会对劳动者性别做出限制性规定,其中尤以“仅限男性”为主,大多是需要经常出差、加夜班、劳动条件比较艰苦或者对体力要求高的岗位。 监管部门:判定“性别歧视”有点难 对于部分企业招聘时“仅限男性”的做法,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苏小明表示不认同:“连刘阳都飞上天了,谁说女性不能做保安、司机、仓库保管员呢?某些岗位更适合男性,或者男性从业者较多,不等于女性就不能胜任。如果企业‘一刀切’只招男性,就剥夺了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不过,苏小明坦承,做劳动监察执法多年,还真没有遇到一例女性关于性别歧视的投诉。最主要的原因是,如何判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相关法律中只有这样的表述,“不得让女性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但到底是哪些具体岗位和工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家企业的招聘负责人直言,就算以后在招聘简章中不明写“仅限男性”,也完全可以“择优录用”,不通知女性来面试。如果这样,劳动监察部门也束手无策。 链接 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尚未立案 2012年7月11日,从北京某院校毕业的山西女孩曹菊,将巨人教育集团投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同时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负责人刘小楠副教授表示,这可能是《就业促进法》2008年生效后大学生求职中全国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 12月21日《山西日报》报道称:曹菊的代理律师黄溢智仍未得到法院方面予以立案的答复。海淀区法院相关人员私下告诉她,此案是全国性别歧视第一案,没有法律参照,不好立案。黄溢智随后分别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投诉海淀区法院的不作为,但迄今没有回音。近日,黄溢智再向北京市工会投诉海淀区法院,工会表示将很快着人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