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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调整八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9-10 9:25:32 人气: 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17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 
新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农、林、牧、渔业为3%—10%,制造业5%—1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交通运输业7%—15%;建筑业8%—20%;饮食业8%—25%;娱乐业15%—30%;其他行业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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